我们厂是集体企业,2004年就停止生产了,当时没给职工任何安置。今年当地政府搞开发,征用了我们的厂房,厂里有钱安置职工了,可2004年以前退休的老职工,他们早已纳入社保,领退休工资了,现在给他们每人余命医疗费2万后,他们还要按每个工龄两千元参加分配,请问他们这样做符合国家政策吗?
请问原乡镇集体企业宣布破产,对于只有三年半就要退休的老职工如何安置,补尝,及保险
请问原乡镇集体企业宣布破产,对于只有三年半就要退休的老职工如何安置,补尝,及保险
我爸爸是退伍退休人员,今年68岁,而且脑血管梗塞住院,现在他退休的曲江水泥厂(已经破产)的职工要求收购了曲江水泥厂的企业和政府部门给没有购买职工优惠房的职工发放安置费用。水泥厂的司机以前找我爸爸以我爸爸的的名字和工龄买过职工优惠房,购房款和拥有都是司机。现在安置费用的发放是以没有购买过职工优惠房为条件
企业政策性破产,全民职工女40岁、男50岁可以内部退养,请问合同制职工是否可以享受同等待遇?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我单位2000年破产,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现资金积累已被挥霍仅有房产一处。我们能否要求企业变卖房产来缴纳社会保险吗 谢谢
我们企业是国营企业,1998年破产,一直每月发140元生活费,2011年进行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从进厂至2010年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及医疗保险2011年单位部分,补发了欠发的工资和生活费,给予职工每年工龄补助费200元.这样的职工安置方案合理吗?我们就没有要求一次性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吗?
我于2004年工伤至3级伤残,现企业正办理破产程序,对我们安置有什么具体明文法规吗,我们一般会怎么被安置,求律师给予解答
我的客户是茂名地区的集体企业,其土地资产是1972年通过向农民有偿征收得到,并签有《征用土地协议书》及办理了相关土地使用权证,四置清楚,并无疑问。但该企业破产后,法院认定该土地是国有划拨土地,依据是国土局的复函:该土地没有签订征收协议及支付土地出让金,属划拨土地。所以法院并未把该土地直接列入破产财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