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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破产企业职工安置问题 我们企业是国营企业,1998年破产,一直每月发140元生活费,2011年进行职工安置,为职工交纳从进厂至2010年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及医疗保险2011年单位部分,补发了欠发的工资和生活费,给予职工每年工龄补助费200元.这样的职工安置方案合理吗?我们就没有要求一次性补偿金和失业保险金的权利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Lu6213(四川-眉山)
提问时间:2011-10-16 11:36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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