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名外来人员,2011/4~7在上海一家公司上班,前2月还在试用期,7月时转正,公司说前2月都会帮我加金,那时说会帮我交综合保险,全部由公司出,后来不做了,7月分做了15天的工资8月份去查都没给我,我问财务她说交金交光了还不够交公司还贴钱的意思,但综合保险不是应该全由公司交吗?而且我上网查我的综合保险费3个月加起来还没工资扣掉的多。不知道公司这样做合不合法?谢谢!
你好,我是从事影视动画行业的工作人员,今年4月6号去公司上班,经过6天的无工资实习,我进入了约定好的2个月的试用期,签订了合同,工资1500,2个月后,就是6月中旬,公司告诉我,现在是月中,公司一般都是每个月5号发工资,为了方便计算,就把我的实习期延长了半个月,7月1 号自动转为正式员工,没有重新签别的合同,原来
签订合同,未提前一个月申请离职,我只提前了8天申请离职,工作满一个月,但公司只支付了8天的工资,这样做合法吗?
本人来公司一个月零二十二天,任然处于试用期。在半个多月前口头提出离职并上交离职申请报告,公司表示要求招到本人岗位人员并通过测试考核后,方可让我办理工作交接离职,经过几个人测试一直都考核不过,本人与离职前一周又提出离职,并告知试用期我有权提前三天提出就可以离职,公司考虑一周表示让我一天完成工作交接(本
公司新发发邮件规定如果旷工一天,需要扣除当天工资的3倍来,补偿公司损失,是否合法呢??
由于医院回款迟迟不给公司打款,公司以回款不佳为由,每个月按照超期天数情况扣发相关款项,由于回款不好,没有奖金,公司直接从我基本工资中扣除1000元左右每月,虽然现在已经调离市场到新市场,但是公司表示以上款项只要不回就的扣到底直至回款。不知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到期未提前30日通知。因公司规模缩小而到期终止合同。加班工资都以7折结算。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到期未提前30日通知。因公司规模缩小而到期无故终止合同。因为本人已在此单位工作四年。最后单位赔偿了四个月的工资。加班工资都以7折结算。是否合法?合同九月到期,9/8发放工资是不仅加班费打折还以2000的起征点收税是否合理。先得知单位又有新的计划,故又招了和我相同职位的人上岗。因为此次是我第三次签合同。
我于8月31日向公司申请辞职,公司口头应承一个月后可以离职,9月6月,我向公司请了15天得婚假,婚假到期后,我没有再去公司上班,公司规定我这样是属于自动离职,不予发放工资,请问我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另:我公司8月份的工资野没有发放给我。
本人8月12号,产假结束。从8月15号到9月15号用去年的余留下来的年假继续休假,9月16号开始正式上班。 经本人向公司申请在家上班,公司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工作小时变成6小时,工资下调了30%。新合同是在9月12号签的,但是合同上写的生效时间是从2011年8月1日开始。现在公司给我发8月15号到9月15号这段时间的工资是按照最新
公司规定职工自动离职不发本月和上个月工资,这样的规定是否合法
本人因工作原因要离职,根据合同规定需提前30天提出申请,但是本人事情比较急,无法再继续工作一个月之久,所以想要自动离职,合同规定每月18号之前发放工资但是经常不能按时发放,有时甚至月底30号才会发放,另外公司规定如果自动离职本月及上月工资不再发放,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公司是否存在违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