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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公司这样子发我工资是否合法?

公司这样子发我工资是否合法? 本人8月12号,产假结束。从8月15号到9月15号用去年的余留下来的年假继续休假,9月16号开始正式上班。

经本人向公司申请在家上班,公司同意后签订新合同,工作小时变成6小时,工资下调了30%。新合同是在9月12号签的,但是合同上写的生效时间是从2011年8月1日开始。现在公司给我发8月15号到9月15号这段时间的工资是按照最新的合同来发的,请问这样子是否合法?但是本人认为不合理,因为这24天假期是去年余留下来的,那个时候我的工作时间是8个小时,而新合同的工作时间是6小时。也就是说签了新合同后,我这24天的工资比以前少了30%,公司不同意按照小时折算我的工资,要按天算,请问这样是否合理?

如果我知道公司签新合同后这样子算我工资的话,我当时可以拒绝签新合同的,或者把合同的生效日期改成9月12号,这样子的话旧合同会自动顺延一年他们还是要按照以前的工资给我发的。请问公司这样子是否算欺诈员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yeson……(上海)
提问时间:2011-10-12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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