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10月16日与公司签的合同,到09年10月16日合同结束,公司在合同到期的时候没有及时与我签定新的协议而是一张写有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同志书,可是现在的情况是这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表明我的工资,保险以及一切待遇,不是正式的,还有,我们的店铺由于经营不利面临撤厂,估计就下个月,而且这个品牌只有一家店铺在天津市,如果撤厂了我们可以得到赔偿么 如果和我们又签了新的合同 按规定该如何赔偿我们呢
现在已经又签了一年的新合同 但是准确消息再过一个月公司就要离开中国了 说是补偿我们一个月的工资 这样他们违规吗?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律师您好,我有两个问题想咨询一下: 1、劳动合同快要到期了,公司不在和员工续签合同了,公司是否需要进行赔偿?如果赔偿的话是工龄是按照员工进入公司时算还是从2008年最后一次新劳动法颁布实施开始算? 2、我们公司要从注册地搬到新厂房了,但是是在同一个区域内,如果在合同期内,我们不想和公司一起去新工厂,公司是
2004年入职,未签订劳动合同 2008年1月新劳动合同法颁布 2009年6月,补签了3年的劳动合同 2010年10月份公司提出辞退 请问我是否还可以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谢谢答复!
我们单位是街道办下属居委会的护村队,有50多人。有的人做了10多年,最少的人做了2年, 单位一直都有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9.12.31日合同到期以后就没有和我们再签订劳动合同,至今2010.11.02,现在面临旧城改造问题,要解散我们护村队,但还没有正式通知解散日期, 请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做才能维护我们应有的权益
我是08年12月初进入现在公司,签了3年的合同,公司承诺每年会发放15个月工资,其中3个月是在年终的时候发放,但当时签的合同上没有明确说明,只是口头承诺。今年公司经济效益不是太好,实行了新的整合,要裁掉一部分员工。现在只是11月份,还没满两年,被裁掉的话能拿到两个月的赔偿金吗?公司在11月裁员估计是不想付年终的
我在97年进公司工作的,每年都有签订劳动合同,08年又签订了无固定合同。现在公司要终止我的劳动关系,请问我的赔偿金是多少个月?
某员工从2008年9月22日至2009年9月22日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年,公司从2009年9月22日至2010年11月2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员工以此为由要求公司赔偿未续签劳动合同13个月的双倍工资的补偿,这样合理吗?
您好。本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010.12.31到期。单位不续签。按劳动法是要以合同到期当年的月平均工资乘以工作年限。但我们单位工资标准没有固定,都是按提成发薪。请问应该以什么标准赔偿?谢谢!
我于1999年进入现在的私企,进入改私企后到08年一直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任何保险。09年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保险。现在与该私企产生矛盾,恐被其辞退。这里想要了解下,一旦我被辞退,我应该获得什么赔偿? 除了按工作年限经济赔偿,保险是不是也要做出补偿?
律师们 好! 我工作地是在深圳,09年4月份开始在一家公司上班,签定劳动合同后,按照公司规定,月薪人员周六、周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又没有给我买社保,现在另一家找到合意的工作,而之前那家公司一直不批我辞工申请,说辞工要一个月,新公司也不会等我一个月,请问我能否直接以之前那家公司没给我买社保为由直接解除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