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下工厂应怎样赔付我们,我弟弟今年43周岁于今年4月份在私企工作时右手被切断,经劳动部门鉴定为4级,劳动部门答应每月给开700元的生活费用,工厂里说每月贴补300元,并同时交纳各种养老保险,直到退休,听起来很好,但是工厂若倒闭了我们去找谁要这笔钱。再有就是他的妻子没有工作,儿子在上大学还有两位80岁
因工厂拆迁原因,工厂选择关闭,把工人解佣,工人只拿了正常的工资,工厂没有按劳动法赔偿给我,我在工厂做了5年,离职时我只办了简单的离职手续,我怎样才能向老板要回我的合法所得
比如工厂 平方每平方米多少 厂房每平方米多少 瓦房和草房每平方米多少 还有就是简易房和简易棚?谢谢~!
房子是94年拆迁分配的安置房,现仅有签有我奶奶名字的发票一张、合同一份。老人家现已过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但当时房子是安置给我们一家三口,户口本上该住址就我们一家三口的名字,居委会也能够提供证明。如果房子再次拆迁或者现要办房产证,有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吗?如果有那要如何办理手续?
我爸在工厂把腿砸断,在医院检查动手术,因医生失误把腿神经弄死,动了2次手术还是不好,医院让我们转院,然后在县医院检查动手术还是不好,县医院说是下面的医生把腿弄坏的,医院也承认了,可他们只赔偿6000元以下,在徐州也做了鉴定,卫生局也建议我们打官司,来回跑了十几趟也没有什么用,现在不指定该怎么办,请问工厂
现在总厂在广州番禺,规划4年内全部搬迁完,现在广州珠海那边在建一分厂,江苏那边在建总厂,珠海这边马上就叫一些老员工过去,可厂里叫员工先离职后再进珠海那边分厂,今后到江苏那边总厂也是这样,辛辛苦苦帮老板十多年,最后老板却这样对待,请问这样做合理有依据吗?都是为了躲避赔偿金。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