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挪用公司资金21万,并于5年前归还,是否还可以再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您好!
我一个朋友曾经于5年前挪用其担任职位的外资公司资金21万元,该笔资金已陆续归还(有归还银行存款单,并且单据上银行打印其姓名),从其最后一笔挪用,到全部归还已过去5年零9个月了,这期间,其将这些资金“悄悄”的还上(上述方式)。广东省关于审理这样的案件,把各个地市分成两个级别,他所在地是深圳,属于一类地区,数额在3万以上80万以下属于“数额较大”,那么是3年以下的刑事责任;但刑法规定的最高刑法在5年以下的,追诉期是5年,很明显现在已过了5年,而且其并未被发现。而目前,他所在的这家公司已搬到深圳以外的地区了。
由于,其担任职务的原因,其原挪用的资金并未入账,现在又更改了会计账簿(电脑账)并重新打印,其公司工资采取现金发放,其归还这些资金,就采取将工资费用少做,将这部分工资费用转做起挪用月份的费用;而资金缺口在账上列做其归还的部分。其保留归还资金的凭据,以备不时之需!
想请教律师以下问题:
第一,其是否过了刑事追诉期,如果过了刑事追诉期(挪用资金,属于状态犯,挪用完成即开始计追诉期),还可以追究其民事责任吗?
其次,公司搬迁后,已不再其犯案地了,如果追是向深圳公安局报案?还是目前所在地?过了追诉期的案件,公安机关一般怎么处理?
谢谢您,万分感激!
如果,有一天,被发现,其不承认挪用,并且辩解说这部分资金资金一直以现金的形式存在公司里,后来把这些钱存入公司户口的?有没有这样可以摆脱挪用资金的嫌疑呢?
劳务纠纷搜集证据时,发现雇员有盗用或私刻公司公章行为,公司是否可以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劳务纠纷搜集证据时,发现雇员有盗用或私刻公司公章行为,并且有足以让法院信服的证据,针对该雇员这一行为,公司是否可以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规则,劳动纠纷就也并入该刑事案件了是吗?如果该雇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最轻的后果也是他的档案会被记上一笔是吗?谢谢您
电信总出问题,宽带无法使用,我是否可以追究其公司的法律责任?
问题出现大概有一个月了,电信公司派人维修过,但是问题没有处理掉,我是不是可以按照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追究他们公司的法律责任,如果可以那又应该是哪些责任呢?
当事人由于经济债务,被人有刀砍了,肠子破裂,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并要求赔偿住院的费用,需要做伤残鉴定吗/?而且是有两人一起用刀砍的当事人,他们分主犯和从犯吗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所持有的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但因该枪支击锤回转力量不够,不能击发枪弹。此情况下,是否能认定为非法持有枪支,是否能对犯罪嫌疑人逮捕起诉
我被人用刀捅伤左肾,在住院期间已和他签订和解协议,他支付所有的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出院后再协商,我现在还没有出院,问现在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如不追究责任,应如何要求赔偿?
我们公司建立的有总经理信箱,我是住在公寓宿舍里,但宿舍里有人指出名字反映什么聚众聚餐,诬蔑别人生活不卫生之类的向领导公开别人个人生活习性的事情,并且多次反映,给我在公司领导印象里造成极不好的印象,我也会担心对以后的工作进展受到影响,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到他的责任?
看电视里演的。幼儿园老师带小孩,为了不让小孩闹,只要小孩一闹,就给小孩打注水针。以这种方法来惩罚小孩。问问这种伤害小孩的行为,是否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呢?如果不是刑事责任的话,还有什么其他途径来追究其的责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