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父母有我和哥哥两个儿子,前些年我独自出钱给二老在农村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房产证上写了父亲的名字。去年父亲去世了,房子没有作任何产权上的变动。现在房子由母亲一个人居住,村里的老者和家里人(母亲、哥哥、姐姐等)都承认这套房子是我的。但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不是我个人的,不怕一万就怕万一,我担心等母亲百年之后兄弟姐妹因为这套房子而出现不愉快伤了情谊。公证处公证费用得近千元,不知道“过户”费用如何?我想了一个办法,将这件事的原委及房子的归属写成一张协议,村里的老者、母亲和我们兄弟姐妹几个都在上面签字。这样做方便而省钱,但我不确定这种协议的效力如何?是否能大过房产证。
情况:一个月以前协议离婚,协议中,两套房子我和前妻各一套(两套房子的产权证都还未办下来,约定到时办理,各自单独拥有产权),孩子6岁由我抚养监护。 现在我的想法:我想寻求一种后续协议,规定双方不能单独处理(变卖、抵押等给其他人)各自房产,约束双方待孩子满?岁(这也是想咨询的问题)时,必须将各自名下的
我是单亲家庭 由母亲带大 母亲近日购得一107M新房 我马上要结婚了 由于母亲有过离婚经历 与父亲财产纠葛不清 以免将来我也遇到这种问题 所以新房产权办理的母亲名字 就算将来我离婚 这房子产权是母亲的 也不至于有所散失 最日听闻房屋购得后 如果产权人未婚 在法律上将讲是属于婚前财产的 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将来出现离婚
我是一名城镇居民,在市区有自己的住房,但农村老家也有一套房,是结婚时住的,现在是公公和婆婆在住,公公、婆婆现都七十几岁了。问题是房产的名字是公公的,不久的将来公婆去世怕有麻烦,想现在过户,但打听过好像户口不在家就没办法办理,请问有什么解决的办法?
我父母亲于1999年离婚,他们各自买了商品房,离婚协议上注明农村的房屋归奶奶属有,但是房产证和土地证上是我父亲的名字,至今未过户给奶奶。近两年该房可能要拆迁,因父亲已再婚,奶奶想将此房过户到我的名下,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做,才能将该房的产权变更到我名下?是应该直接过户给我还是让父亲赠与?
我家爷爷奶奶父亲 我亲生母亲都去世了 就剩下我和后妈,房子在后妈还没来时候,爷爷就已经造好了的,后来我爸还在世的时候(那时候后妈已经嫁过来了)对房屋进行过加层,但是由于我爸是突发疾病死亡顺序有所变化,我爸先死,我奶奶后死,我姑姑没有迁出,现在户主在我姑姑手上(我姑姑是和我站同一阵线),现在房子出租给别
我有一套在单位购买的二居室,在出售时房产证不在个人手中,由单位统一保管,售出几年后我们又交了一笔钱,单位才将房产证交到我们手中,当时我找买我房子的人交涉,买人说以后看看再说。现在我的房子已经售出六年多了,请问现在这房子产权是我还是那个买房子的。如果那要要求过户,都有哪些手续,费用各多少,由哪方支
律师你好,我家是普兰店农村的在7年前在农村买了套民房4间,买房当时村委会来人,签订了买卖房屋契约 契约上面买房人,卖房人,还有证明人,执笔人,都写得很清楚 上面还盖了村委会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执照都在我家人手里,只是名字还是卖方的姓名。当时我家老人就把过户的事给耽误了,现在听说我们这里最近几年要开发,我
律师您好,我家是浙江江山农村买的房,买房时签订了买卖房合同,合同上买房人,卖房人,还有证明人都写清楚,不过没过户,土地使用证当时卖方不给,说用时会给的。因为是本家,所以没追要。现在要征用了对方要求赔偿金对分。请问律师,赔偿金应该对分吗?就这个问题请教您一下 给个明确的答复 不好意思麻烦您了。
我家有一处农村自建住宅(两座)和一批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2009年被父亲卖给了别村的一户韦姓人家。合同约定:其中一座房屋连同大部分自留地、包产地和山林卖给韦家,另一座房屋和少部分土地留作父母养老用,并明确这部分我家有使用权,直到父母去世。 现在的情况是:父亲去年去世,母亲经营自留的部分房屋和土地,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