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一个门面给乙方,乙方没有经过我同意,由于经营不好,把门面租给第三方,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现在第三方已经重新搞好了装修,请问合同到期后,如果我要收回门面,而第三方要求我付装修费用给他,或者第三方不愿意给我收回门面,我不付他装修费用,这些法律允许吗,是合法的吗?我现在还要不要与第三方重新签定合同,全同的内容可不可以修改为不能转租。
以前我与乙方的合同有规定如下:
九.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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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还要不要与第三方重新签定合同,合同的内容可不可以修改为不能转租。
如果合同到期后 第三方因为他搞好装修才两年,不愿意给我收回门面,法律允许吗?
本人在网上看到一条奶茶店转让的消息并且也到该实际门店克了解考察。通过与奶茶店老板的谈话了解到她租的这个奶茶店的门面是跟一个做房屋中介的老板转租的。也就是房屋中介的老板租的真正房东的房子,然后做二房东把他的所租的门面房隔断一部分转租给现在要转让的奶茶店老板,现在的奶茶店老板要我跟做房产中介的签租房协议
我有一个门面租给了乙方已两年,从2009年5月20号到2011年5月20号,2011年5月20号又签订了续租合同两年,现在乙方在合同签订一个月后要求租给第三方,我不同意乙方转租,请问是否合法, 合同第10条规定: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
请问这份合同是否合格,如果甲方不同意乙方转租,是否合法? 门面房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 承租方(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
我有亲戚拥有2个门面,租给乙方。 当时才2000元一个。 简单写了个合同,租期3年,而且价格不变。没有写不许转租也没写违约金 乙方租过来就转租给了别人(称丙方),且从中赚了好几千 今年甲方本不想续租给乙方,但经不住乙方的花言巧语,又考虑到合约是写的3年,商讨后甲方以2个门市9000元的价格收了乙方今年的租金。
我与合伙人商量:一方出资20万,一方出资30万,共建一有限公司,我出资了30万,公司已经营了一个月了,但合伙人一直以资金紧张为由,公司的一切事务都是我在打理,我与合伙人有签合约,但是,他一直都没有出钱,请问:我的合约还有效吗?如果有效,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
父亲已过世,母亲为农民,现居住于杭州桐庐分水镇,儿子现为宁波城市户口。问:儿子可否继承父母留下的农村居住的土地,写遗嘱时是否需要公证处公证或是村委会盖章?假设继承下来后,待母亲过世后可否在原土地上重新建造房屋?继承后,如碰见政府统一征地,是否可得到补偿金?
两个问题 1.门面合同中有约定: 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转让. 那么是否意味如果承租方提出转租/转让, 房东有权不同意? 2.在门面转租中:房东将门面租给甲, 甲后来又把门面分租了一部分面积给乙,甲和乙之间合同的签订房东并不知情,但房东已经知道这个情况超过6个月了.现在甲和乙因为使用面积矛盾等闹纠纷.同时甲向房东提出
你好!我是农村的,在我家房子边上有个沟,我们自己花钱填平的,后来村上没有通过我们,直接承包给别人了,经过我多次和村上协调,现在答应转租给我,我想知道应该有什么手续
我于2011年1月和房东老板签订门面租赁合同,其中有补充条款要求我们如果转租门面就要分50%的门面转让费给她。现在我要将门面转出,而且转让费也超过了年租金的一倍,但是第三方是要和老板重新签订租赁合同,要求将补充条款去掉,但是房东老板不同意,请问这个我们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