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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门面转租事宜
有关门面转租事宜 我租一个门面给乙方,乙方没有经过我同意,由于经营不好,把门面租给第三方,合同还有两年才到期,现在第三方已经重新搞好了装修,请问合同到期后,如果我要收回门面,而第三方要求我付装修费用给他,或者第三方不愿意给我收回门面,我不付他装修费用,这些法律允许吗,是合法的吗?我现在还要不要与第三方重新签定合同,全同的内容可不可以修改为不能转租。
以前我与乙方的合同有规定如下:
九.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变和影响房屋整体结构的前提下,可进行装修装饰;期满不续租,其装修材料由乙方自行处理,若拆除,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恢复原貌。
十、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租给第三方,或改变用途,租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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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839930……(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1-10-12 0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