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中,为选择;理想楼层以别的职工名义签定的购房资格转让协议书是否违法?
第一 经双方自愿商定该房屋转让费为人民币40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签订协议之日起,乙方将转让费及甲方已预付的房款(人民币拾伍万元整)一次性交给甲方,甲方将预付房款收据交于乙方。 第二 由该房产引发的所有权属关系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担。我是乙方,1 现在主要因为买土地和建房款;都是我们自己集资的款。住
老师您好!单位拟盖房,无能力购买,想把购房资格转让。在借鉴网站上模板基础上起草了以下协议,不知是否合适?是否重要项目遗漏,措辞是否恰当,请提出宝贵的建议。非常感谢! 购房资格转让协议 甲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我购买了一套单位的集资建房,因为房子还没交房,所以在购买时和卖家签订了福利房购买协议。购买该房的所有房款都是从我账户上打入卖方厂里的账户的,只有过户费是直接给的卖家现金。现在所有的购房合同和转账凭证都在我手里。现在卖家说协议无效,该房不能买卖?当初他给我说的是可以交易的。我想咨询下,这种协议是否具有
在某单位多位领导参与同意的情况下,我购买了该单位一职工的团购房指标,该职工之妻与我签的协议并收丁指标转让费,两年多来我己分三次向该单位指定帐号基本付清购房款,马上就要分房丁,该职工夫妻又要反悔,房价已成倍上涨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协议中卖方若毀约应双倍返还买方所交钱款的条款是否受法律支持?
因国家政策出台导致买方购房资格变化而不能履行买卖协议的,卖方是否要支付中介佣金?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关房产中介佣金纠纷的问题. 我于今年一月通过某中介与买方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及其附件的房屋卖卖协议,约定佣金和交易税费等全部由卖方承担,中介和买方签订了佣金确认书. 但协议签订后国家出台了国八条导致买方的购房资质发生改变而无法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因为他已经拥有了两套住房无法在购买
夫妻在不同的城市工作,女方申领了住房补贴,男方在其城市是否还有全额集资建房资格?
如果有必要,我可以为这事聘请律师。事情是这样,男方在广西桂林市工作,在工作期间参与了全额集资建房,但还没有得到房子。女方接着参加工作,其所在城市可以给予住房补贴。女方决定申请住房补贴,女方单位的房管部门负责人的说法是:男方必须退掉集资房,女方才可以申请到住房补贴。男不得不做出选择,按其说法退了集资房
与一老哥01年约定了购房资格转让后,我全额出资购买了入住至今已经近十年,(未办理房产证)当时没有书面资格转让协议,付给了转让费,中途当事人病故后与其妻子补签了转让协议。这个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