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8届的毕业生,毕业前与某一事业单位签了就业协议,并约定2008年7月1日报到上班。 7月1日上班之后,我向单位提出要求签署劳动合同,单位表示在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与我签订一年的劳动合同,(此劳动合同通过人才交流市场签订,从而逃避新劳动法的约束)。签劳动合同不成,我要求签署试用期合同,单位表示不需要签试用期合同,当时我认为正规的事业单位不签也没关系。所以也就没签。 上班三个月,慢慢的进入了冷处理阶段,原来跟的师傅也很少教了,也很少搭理。 三个月时间到了,本以为可以签劳动合同了,但是单位没有提起,我也正常上班、正常处理工作事务,双方都保持沉默。渐渐的已经过了大半个月了,心里有点着急。 请问1、我该如何处理,继续保持沉默还是向单位提出签订合同,又怕提出来后被单位辞了。 2、单位不签试用期协议,且试用期逾期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该掌握什么证据以自保。 3、试用期逾期法律意义上是否表示单位默认与我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试用期逾期一个月而单位又提出辞退,我是否可以拒绝,并以法律手段自保或要求赔偿? 4、是不是3个月的试用期过后,我仍继续正常上班的话法律意思上已转入正式员工? 谢谢!
您好,各位律师,我想问的是在试用期内被公司解雇,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在网上搜索,多数意见是无法获得;但个人意见,根据《劳动合同法》中【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我认为可以……特向 各位律师问问专业意见。
我是一名应届毕业生,毕业了进到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去到公司(a)后公司(a)是和另一家公司(b)签劳务合同的,我和公司(b)签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去了单位大概一个星期,我最近打算不想干了,想辞职,去了单位大概一个星期,没有进行上岗培训,也没有开始工作,只是公司(a)的人来进行一些简单的安全教育讲课,并不收取
我今年3月到一家企业上班,该企业答应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不过得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所以就只跟我签订了一份3个月“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薪资比转正后少500.而没有附加的劳动合同。然后最近学习了点劳动法,发现只签订试用期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请问是吗?我应该怎么跟企业沟通? 而且试用期合同有些规定我觉得莫名其
一员工07年进过公司,后离职,10年又进公司,现需签订劳动合同,此次合同是否可以约定试用期?好像说同一人第二次进入公司的签订合同时不得再约定试用期,是否有这说法?
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员工认为自己身心受到巨大打击,多次通知本人均不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该如何处理?
试用期公司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 至今有4个半月,公司说要减员把我辞退,叫我3天内把工作交接给别人,请问 我都可以获取哪些权益,怎么去维权 我能提出辞职吗?邮箱toobbo@163.com
我去年10月份到公司上班,当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过后签定劳动合同。可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故4月份提出了辞职。其间,我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问过2次,都没有答复我。请问在这种状况下,我现在还可以申请补偿吗,都有哪些?
已经提前转正,但现在想辞职,合同上试用期没到,是不是只能提前一月写辞职申请,不是3天了?
已经提前转正,但现在想辞职,合同上试用期没到,是不是只能提前一月写辞职申请,不是3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