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妹妹购买一土木结构民房给我爸妈住,但我大哥不择手段骗我妹,叫我妹把房半卖半送卖给他,并承诺分两层给我爸妈住到过世为止,并说住在一起也能照顾到老人的日常起居生活也有个照应。我爸妈知道大哥很不孝就坚决反对房子转让给大哥重建,可是大哥三翻两次的打电话给远在香港的妹妹,妹想只要大哥对爸妈好,大家都是最亲的人也许房子给哥建后哥就会对两老好。最后只好把原先自己以四万五千元买来的房屋答应房屋以三万元卖给我大哥建。在我大哥崔我妹把房产证寄回来一星期后,我爸坚决不让我妹把房子卖给我哥,他俩就发生了激列的争吵,大哥还出手打我爸,我妹就打电话要求我大哥房屋不卖给他了。而我大哥就大声吼她,说房产证都已经拿去过户了,不行也得行了。我妹想反正是一家人也就算了。可到目前为止大哥不但对父母不好而且购房款也拖了十年了!到现在我们说要把房屋拿回后才说还购房款.今年我爸去世后哥嫂更不想理我妈了,对我妈精神上非常虐待,一家大小我妈都不叫,东西也怕我妈吃了,我们姐妹想要回房屋让我妈安心居住,安渡晚年。我妹的房子是否能要得回来,应该如何争取?
我妹的房屋已经过户到我哥名下了.就是当时我哥答应两层父母住到过世为止,现我爸过世了,我妈还住在老房子,但禹于我妈住的那两层,我哥把它出租了只留一间我妈住,租金又收走,他们一家人又对我妈很不好,我大哥从2000年欠的房款一直拖到现在已十年之久了,也不还.当时有写了一张欠条说房屋建完后还清欠款,可是一直也没还.也不知此欠条是否已算过期做废了呢?当年我哥如果把购房款还给她,我们姐妹再凑一点钱就又可以购房屋了,而到如今房价巨高钱也没用了,一想到我大哥一家不尊重老人,又偏待老人,所以我们好气愤.请问现在不知是否有更好的办法?
2006年初,我父亲作为债权人经由法院判决取得债务人一套房屋,已过户至我父亲名下。2006年底,我母亲因病去世。2007年4月,我父亲将此房屋出卖。买方付了少部分房款后,入住房屋。因只交付部分房款,又有其他争议,房屋一直未过户给买方。2010年底,我才知道父亲将房子卖出的事情。若以我父亲无权处分房屋为由提起诉讼,要
母亲当初和其他儿子商议将自己房屋给与儿子(老五)前提让老人居住直到终老 而且房产证已更换成(老五)的名字 多年后 再没有驱逐老人出门的前提下老人和其他几个儿子反口想要回 房屋产权 在没经过(老五)的同意 能否要回房屋
夫妻协议离婚,双方在民政部门签订的离婚协议约定夫妻共有的一套私产房屋归一方所有。几个月后,双方又约定该房屋由双方按份共有各占50%并经过公证了,现双方同时到场申请,可否为其办理按份共有房屋登记
我在姑李路有栋私房89建的.10多年前就开始自己做点小生意,办了工商证,但房产证性质没有变更仍是住宅.但水费是按门面收取.现在房屋要拆迁,我们能否要门面补偿?
《物权法》第200条的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无权优先受偿,不就意味着可以有其他的能够优先受偿的债权人么,所以我认为新增房屋可做其他
我租的是转租房,房屋是对方从物业那签下一年的租期,她现在不住了,转租给我。由于房子一直是物业在代租的,转租签合同的时候,是在物业那办理签的合同(在原合同上改写我的名字)交了2000块押金给二房东,然后物业代写了一张原房东的收据给我。注:因为二手房东已经付给原房东一年房租跟押金,也都是跟物业签的。屋主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