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房屋押金能否收回

房屋押金能否收回 我租的是转租房,房屋是对方从物业那签下一年的租期,她现在不住了,转租给我。由于房子一直是物业在代租的,转租签合同的时候,是在物业那办理签的合同(在原合同上改写我的名字)交了2000块押金给二房东,然后物业代写了一张原房东的收据给我。注:因为二手房东已经付给原房东一年房租跟押金,也都是跟物业签的。屋主不在本地。现在如果原房东不肯把房租给我,我押金能跟原房东要回吗?再者,我们签的合同有效吗?

补充:屋主前几天回来了,又跟我们书写了份协议,要我把剩下4个月房租4600块交付给二房东的同时,其中2000块要求我们交给屋主,作为二房东的违约金。二房东也同意了。那么是不是说,我们从这份协议上,可以判断,原合同有效?(因为合同是用原合同添加改写的)、另外,房东在签完合同后,要我写了份4600的房租欠条给她。如果原屋主不肯租房给我了,我押金可以问屋主收回不?第二,如果我现在嫌麻烦不租了,是不是押金就要不回来了,那4600的欠条成不成立,二手房东有没有权要我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anya(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08-19 12:42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