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押金能否收回
房屋押金能否收回 我租的是转租房,房屋是对方从物业那签下一年的租期,她现在不住了,转租给我。由于房子一直是物业在代租的,转租签合同的时候,是在物业那办理签的合同(在原合同上改写我的名字)交了2000块押金给二房东,然后物业代写了一张原房东的收据给我。注:因为二手房东已经付给原房东一年房租跟押金,也都是跟物业签的。屋主不在本地。现在如果原房东不肯把房租给我,我押金能跟原房东要回吗?再者,我们签的合同有效吗?
补充:屋主前几天回来了,又跟我们书写了份协议,要我把剩下4个月房租4600块交付给二房东的同时,其中2000块要求我们交给屋主,作为二房东的违约金。二房东也同意了。那么是不是说,我们从这份协议上,可以判断,原合同有效?(因为合同是用原合同添加改写的)、另外,房东在签完合同后,要我写了份4600的房租欠条给她。如果原屋主不肯租房给我了,我押金可以问屋主收回不?第二,如果我现在嫌麻烦不租了,是不是押金就要不回来了,那4600的欠条成不成立,二手房东有没有权要我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vanya(重庆-沙坪坝)
提问时间:2011-08-19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