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怀孕三个月了,需保胎在家,医生给开了病假条,我在本单位工作有三年了,请问公司应如何发工资给我?
您好,我是一名已怀孕女职工,因双胞胎妊娠且指标偏低,北京正规医院开具了全休保胎证明,我已经全休病假2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在扣除我三险一金后只发给我84元工资。我认为没上班不领工资也无所谓,但是5月份,社保基数调整了,我的基数翻了一倍,这样原来发的84元工资已经不够扣保险的钱,公司让我自己再掏200块钱交保险
近期要制定本公司的请假制度,为避免员工无故经常请假和请长假,想扣除一定比例的工资来约束,因对劳动法以及相关规定不是很熟悉,特来咨询,望解答! 1,女职工产假期间应该发放的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资?配偶陪产假应该发放全额还是基本工资? 2,婚假、丧假是不是应该发放全额工资? 3,病假呢?(非工
我在公司休假一个月的时候像公司提出离职,并且当月我还从7月1号到8号在上班,9号开始放假。提出离职申请后公司说如果现在离职就发到8号的工资并且不给休假。如果晚一个月休假的话就要继续帮他做一个月的事并且还要扣除一般的项目款。我们的项目款是下半年发上半年的,相当于一个奖金吧!
劳动中未定立劳动合同,劳动方也未按照口头协议进行劳动,当发放工资时雇主未按月发放,拖了3个月,最后不能再拖时,发生纠纷,请问如何解决?
自06年四月起在此单位工作至今,2010年8月因为有先兆流产征兆,公司同意我请病假休息至生产。2011年4月1日起根据政策休产假120天,现身体不适,就医后仍然需休养,故继续申请病假,想问下根据我的情况产假过后从2011年8月1日起请病假我的工资如何计算?(怀孕期间病假,之后休产假,接着请病假是连续的)备注:目前合同上写
自06年四月起在此单位工作至今,2010年8月因为有先兆流产征兆,公司同意我请病假休息至生产。2011年4月1日起根据政策休产假120天,现身体不适,就医后仍然需休养,故继续申请病假,想问下根据我的情况产假过后从2011年8月1日起请病假我的工资如何计算?(怀孕期间病假,之后休产假,接着请病假是连续的)备注:目前合同上写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现在的公司管理不好,我想辞职,但是如果提前30天辞职,很难要到工资,我想领完工资后,马上辞职,公司之前的一些行为不知道是否违法,具体如下:1,公司把周六当作正常上班日,这天上班没有加班费;2,公司的加班费是3个月一发,但是,如果是辞职,那么就没有加班费;3,公司合同上写着给我们上保险,但
我上班时脚骨折了,公司发给我在岗时的底薪和提成,后面按上海市的最低标准的80%发放。请问这样是否合法。如不合法我又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