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律师你好: 我是昆明铁路局广通供电段的职工,在2011年5月18日在检修设备时被电击伤,为期85天的治疗后于2011年8月10日出院,我的伤势情况是:背脊、两只大腿头部被电击,电击伤面积3%,击伤深度4度,背脊脊椎骨在治疗的时候被切开过,现在的身体状况是弯腰困难,不能干重活,两只耳朵现在神经性耳鸣、听力下降,自出事到现在单位一直没给我报工伤,我要求单位报工伤,单位给我的回答是就算报了工伤以后有后遗症也没人管,我不了解工伤的具体内容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杨律师,麻烦杨律师告诉我一下具体内容。 谢谢
我妹是一家国营事业单位的职工,干部身份。在工作黑暗的仓库被运输车碾伤脚趾,大拇趾血肉模糊、血流不止,被单位急送当地卫生院清创缝合后拍片大拇趾骨折,仅在门诊买了消炎药带回单位在私人诊所输液,其费用由单位垫付。由于单位离家太远,无人照顾其生活。本人要求回家休养治疗。回家后医药、检查费均从本人医保卡纱卡,
职工发生工伤后单位让职工承担责任,并给予组织处理应该不应该?
我在领导指派的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有我一个人开,车上没有第二人,也没有其他车辆。我当时迫切地想按照上级的指示按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在路况不好的情况下采取的处理不当造成的,不是故意发生事故的。现在领导说我应该承担全部责任,理由是领导安排我带队完成这项工作,并有指定要我开车,并准备给我组织处理和行政处
我是一名小学教师,一次被学校领导派去拆除学校危房电线时,从梯子上摔下,造成右边面部,腿部,殿部,右手受伤,在市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这种情况应享受哪些待遇?
大家好:请大家谈谈关于"江苏省南通市出台的职工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申报工伤的处理意见"中明确了无法认定责任的情形也可被认定工伤.并且在他们当地的劳动力资源服务中心的一名灵活就业人员因其下班途中遭遇的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已经被认定工伤.我想在全国就为什么不能出台相关一样处理意见?难道其他省市的相关执法人员
本人于2011年2月14日发生工伤事故,至今尚未痊愈,据《2011工伤保险条例》,从2月份至今,本人应该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但是企业拒绝支付原工资标准,只肯支付生活费,请问,我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返聘职工要求工伤补偿,企业如何应对?
我司退休返聘职工叶某(65岁,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在工作时间工伤至骨折,就医期间医疗费用公司已全部承担,现叶某要求工伤补偿。企业如何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