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工伤待遇咨询

工伤待遇咨询 我妹是一家国营事业单位的职工,干部身份。在工作黑暗的仓库被运输车碾伤脚趾,大拇趾血肉模糊、血流不止,被单位急送当地卫生院清创缝合后拍片大拇趾骨折,仅在门诊买了消炎药带回单位在私人诊所输液,其费用由单位垫付。由于单位离家太远,无人照顾其生活。本人要求回家休养治疗。回家后医药、检查费均从本人医保卡纱卡,在家休两个多月在骨折还未痊愈的情况下,单位催促上班,上班后我们既没提及医药、检查费,也没奢望什么营养费护理费,可气的是工资卡上发放的工资仅为本人月在的40%,财务科回答是按单位制定的职工请假制度,工伤仅发放基本工资,即工龄工资。请问何叫基本工资,面对单位的制度,我们应该如何维权?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ij3587(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1-05-13 11:0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