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我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30号到期,但公司8月20号通知不续约,并且说我本人可以立即走人,工资发到9月30号,并且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是如今工资到账,只有8月份的工资和一个月的补偿金,9月份工资公司不予回应。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到合同到期日9月30号?问题二:我的退工单上的日期是8月24日,而实际合同到期日是9月30号,并且我于8月24号离职,请问我这属于合同终止还是属于合同解除,应该如何赔付?
合同协商解除,但合同是每年签定,补偿金该如何计算,是该赔一年还是四年?
我是04年12月开始签订合同的,每次1年,一直到09年11月30日,总共签了四次.最后在11月10日,由公司提出和我协商解除.补偿金该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 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
合同期满不和公司续签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能得到什么?
合同期满不和公司续签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还是终止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能得到什么?
我与房客签订的一年租房合同,未通过中介公司,但是合同未写明提前终止租房合同如何赔付,现在他才租一个季度就想退房,当时他交了三千块押金还想要我退还。现在不知道改怎么办。我可以不同意他提前终止合同或者要求赔偿么?
我在一全日资企业工作了14年半(97年参加工作),已经签订过无固定期合同,但2011年6月8日同公司协商后解除了劳动合同,请问单位应该补偿我多少个月的工资。
我于2001年1月16日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随后由于北京新出台的限购政策,不得不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8月20日由朝阳人民法院调解解除了买卖合同,并且追回了定金。现在希望解除与中介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中介费一共交了4万。居间合同约定佣金为29350,合同代书费是7650,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代办费用为3000.买卖双方购买
我和公司还有两年合同,但单位以效益不好为由裁员,也没提前一个月通知,就说赔付一个月工资,这种做法对吗,我应该得到那些赔偿,保险怎么办
王新,女,1974年11月19日出生。1997年8月天津师范大学本科毕业后进入到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工作,双方签订是一年一签的正式劳动合同;1998年7月到房信集团下属营销公司工作至2001年3月,期间合同一直是一年一签;2001年3月由于房信集团营销公司改制造成王新在家等候安置,一直到2011年3月,期间王新多次找房
我有一门面2011年9月2日签约,12月1日开始出租,签约前承租人与他人用阴阳合同的方式,诱我签订合同。约定违约金一万元,赔装修费!我在无意中发现其中的猫腻!我欲解除房租合同,请问是否合法?如何操作?
问题一:我的劳动合同今年9月30号到期,但公司8月20号通知不续约,并且说我本人可以立即走人,工资发到9月30号,并且有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是如今工资到账,只有8月份的工资和一个月的补偿金,9月份工资公司不予回应。公司是否应该发工资到合同到期日9月30号? 问题二:我的退工单上的日期是8月24日,而实际合同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