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3年6月在一个县级供电公司上班至今,公司一直没有给买任何保险,只是04年的时候签过一次合同,工资以前是300元现在600元,我是否能够要求同工同酬,买五险。该怎样维权,请指教 谢谢!
一对恋人吵架,女孩气得要跳楼,而且已经爬到了窗外了,当时只有我最近,出于正义我一把将女孩拉了下来,可没想到男方抓起女孩的头发就拳打脚踢的暴打那女孩,当时就劝了句“朋友有什么回去再说嘛”就因为这句话,那人就对我动手打来,当时我也不想惹麻烦,知道那些二十岁左右的小青年不懂道理,和他们讲不清,我也就躲避了
我有一套两居室,儿子结婚和我同住。现在我想卖掉两居室调换一套三居室,由儿子贷款,房契主是儿子。我想咨询一下,我现在要准备什么资料以防我的后顾之忧哪。其实孩子挺孝顺,可我还是怕有什么变化,烦您给个指点。谢谢。 万一他们离婚儿媳是要分一半房产吗,谢谢。
我是62年20岁到99年57岁整37年(教学8年,任党支部书记5年,在乡机关工作24年)一生把青春和心血倾献了党和人民,因县、乡党委特需把我从学校调出,多次民师转正机会错过了,在乡机关属聘用,走时未给任何待遇,(一生历经有关党委都给我出示了证明) 现已年迈耳聋,不能自食其力。 按照劳动法,请问我该怎样维权? 社保部
事情发生在2010年9月7日,因我家伯父与邻居发生了屋前的土地纠纷产生了争端,双方动起了手,已报案,相关人员也已被传唤到派出所。此事我父亲并未参与其中。对方在外务工的大儿子接到消息后召集打手(人员5人)赶回了家,对我父亲(60岁)进行围欧,事后我方在次报案,到所派出所后我方要求派出所另案处理,不予采纳,我们
我于1995年办理的正式招工手续,到一事业单位下属的三产上班,但从上班起,我就一直在局里上班。到2007年底新劳动法出来之后。局里要求我们这些人,自己成立劳务派遣公司,再把我们这些人派遣到单位来上班,当时我们不愿意,局里就不发我们工资,(局里当时许给我们只要签了就与在编的人员一样的待遇,说这样只是转变一下发
电梯楼层外呼显板损坏要我们业主自己掏钱更换(04年房没有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利用业主公用电梯内挂广告挣钱不是说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吗?我们该怎样维权
国家在09年颁布了《婚姻庆典服务》条例,规定庆典公司以及影楼等摄影单位,应该把照片、底片、CD、录影制品等免费返还给顾客。但现在很多影楼还是以高价出售的方式把底片卖给顾客,否则顾客将不能拿回剩余的底片。请问作为消费者该如何去维护自身的权益?通过什么样的有效途径可以拿回底片,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