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因房屋装修与别人发生争执,朋友动手打了人,当时打架场面混乱,派出所来后,双方当事人前往派出所调解,当时朋友的岳父手腕红肿前往医院检查,医生说没事。在派出所的调解下,朋友以为双方都没啥伤,在派出所的调解下给对方500元,并签字表示此事件完结了。但其岳父当晚手腕越来越痛,第二天前往医院检查证明是骨折。可确定是对方的儿子打伤的,其儿子应负啥责任。
是这样,房子有我和老公的名字,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两个。老公去世了,在国外的发生的事故。孩子也
是这样,房子有我和老公的名字,但是我们没有结婚证,有孩子两个。老公去世了,在国外的发生的事故。孩子也是国外生的。这样该怎么办,这事情已经过去8年了。房子也是老公原来回国买的。他家里有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这样把房子转到孩子名下好办吗?
三人合租房子,甲方是租房人,甲方招进乙方进来居住,乙方在甲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招进丙方,并自作主张告诉丙方四百元一个月,水电全包,乙方一次性交三个月的房租,但是由于本月她由于个人原因不想继续租住,其要求退租,请问,这个月她已经住了10天。应该怎么退租给她,并且在没有招进其他租客的情况下,应该怎么处理。乙方
公交车上碰到小偷发生冲突因公交司机怕事停车导致小偷和接应团伙下车后拿凶器回到车上把我打伤逃跑,在发生冲突过程中我说让司机把车开到派出所他不仅不开去派出所也不报警反而将车门打开叫我们下车车也没到站,最后导致团伙接应将我在车上打伤逃跑请问公交车有没有责任?
因为他们长时间侵占我们家土地,所以就叫了村委会来丈量土地,并且跟他们家已经事先打过招呼了,但在量的当天他们不愿意相信丈量的结果,认为我们在欺骗他们,并且两个人出手打我爸爸,在打的过程中他们家的母亲也准备过来打我爸爸,但是在走过来的时候,因为路上有积水,所以滑了一跤,然后硬说是我们家的责任,说我爸爸推
对方一而再再而三恶意破坏毁损下水道 ,警方一而再再而三出警, 最后一次我为阻止对方违法行为 ,对方人多且手中有铁棒 ,在肢体冲突中, 我头部被打伤 ,住院2天 ,花去医药费1200元 。 因场面混乱 ,在警方审理中 有的说用拳头打 有的说用铁棒打 有的说我没看见 我自己也说不清对方如何打,警方说我被打缺乏证据对方不负
2011年7月25号, 刘海鱼接劳动局通知到拖欠工资的公司拿工资。 在上数时应车间主管把刘海鱼的工作数额上到自己老婆名下。 老板叫车管及他老婆等人到办公室对指,在图中发生冲图,后不知怎么伤到老板娘。而被拘留,现在不可见面。 这应该是他们在陷害她 应当时在场人至少有五六人,刘海鱼只是一个人而切是女孩子 不可
因强两年在一次生意买卖上与顾客发生口角,并遭到顾客刁难。事后不到三个月被该顾客找打手趁本人不注意时铁棍打伤,导致头破血流,手掌破裂,也报了案。得不到解决,最后得到的是检察院的答复函,证实时间发生是属实!!!但是始终得不到解决。请问怎么样才能让我得到一定的精神损失赔偿???而犯罪者得到法律的制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