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因为开荒地被占跟人争吵,在没有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 被对方用水泥块砸中头部倒地,缝了5针(对方是否够成故意伤害)目前还在医院,偶尔还会头晕呕吐,(已经住院11天包括医疗费CT B超等检查费用已经花14000)(法医鉴定轻微伤)对方以经济困难为由到目前只垫付了2000元。请问我妈妈在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CT B超等检查费用)是否应该由对方全额赔偿。
妈妈被砸的时候跟对方有将近一米左右的距离,请问对方是否够成故意伤害
您好,事情大概是这样: 我妈在同小区的熟人(后称他)开的餐馆里面做事,7月15号中午,他将一碗汤放在冰箱上,因另一同事没注意,将置于冰箱上的一碗热汤弄泼到我妈身上,造成肩膀,背部大面积烫伤(此事在厨房发生,当时在场4人,他和他儿子,推翻汤的同事,我妈)。他陪同我妈去当地烫伤专业医院检查,医生要求
我是在暑假,通过中介介绍进入公司工作的!与公司签订有用工合同!在公司干活期间,左手食指骨折,指甲盖脱落,那该如何同公司解决呢?今年21岁,上大一,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协商解决,大概赔偿应有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