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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人身伤害

人身伤害 我妈妈因为开荒地被占跟人争吵,在没有发生肢体冲突的情况下 被对方用水泥块砸中头部倒地,缝了5针(对方是否够成故意伤害)目前还在医院,偶尔还会头晕呕吐,(已经住院11天包括医疗费CT B超等检查费用已经花14000)(法医鉴定轻微伤)对方以经济困难为由到目前只垫付了2000元。请问我妈妈在医院的所有医疗费用(包括CT B超等检查费用)是否应该由对方全额赔偿。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xhfli(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1-08-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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