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房东6月1日签了杭州市二手房买卖格式合同,上有一条规定90日不过户可我要赔5万元违约金并已付款利息(利息只写了0.1%.未写日息还是月息.只说要从已付款之日到买家提出退房之日),买家在7月8日发短信说我在7月10前不去过户他也不要房子但要我承担违约责任,我在网上合同到期之日(8月1日)发信给他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首付款,但他不答应.现在合同到期了他要我在违约金上再付利息4万元,请问要法院会怎么判.
合同约定:如因卖方过失造成买方在90天内不能过户的,视为卖方违约,买方可退房.卖方须在买方提出退房之日起7天内将已付款及利息(利息按0.1%计算,自买方付款之日至提出退房之日)还给买方,并支付违约金5万元.此处利息约定不明,我应赔多少.买家说根据上下文意思要按日息算
您好! 先请问有关程序上的。我是被告。法院4月15日电话通知我领取材料,但本人不在深圳,委托朋友领取,但可能也得2个礼拜之后他才能帮我拿。是不是在确认朋友领到材料后的15个工作日内要进行答辩状回复呢? 还有就是有关第三人追加的申请。我的案件是一个关于二手房买卖的违约,我是卖家,涉及两个买家。第二个买
在二手房交易中补充协议规定,“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以总房款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的规定,是否符合《合同法》?违约金是不是过高?
定金交了10000元,在银行审批贷款已经通过后。过户时,房产交易中心发现其房屋地契问题。若卖方不能解决地契问题,违约金应该赔偿多少?
你好: 我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子,给了定金3万,成交价63万,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成交价的10%的违约金,我想咨询一下,违约金是否已包含定金,我能否要求卖家退定金和违约金共9.3万?
因买方是银行按揭贷款付款,在买方付首付款给我在银行的账户作资金监管后,买方告知我余款银行必须要求先过户才办理贷款和办理首付款解冻,我没办法在没有收到余款就提前将房屋过户给买方了,但是过户前在银行已确认买方的贷款已批准,但是直到合同约定期限都还没付款,这该怎么分清责任和权利以及利益呢?我现在要求:买方
我是房东,二手房交易合同已经签订,签合同前三方(买、卖、中介)都知道房子正在出租,租期到明年1月30日,签合同时由于我疏忽,在合同上注明了10月30日款清交房,现在我和租客协商不通,房子只能在明年1月30日交出,和买方也协商不通(我已口头同意将3个月的租金补偿给买方,买方仍不同意),中介和买方一致认为我违约。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和女朋友一起在西安买房子,在交完20000元定金后,由于分手原因,我个人现在没有能力购买此房。请问现在20000元定金还能退吗?能退多少?谢谢!!
应中介以“为买房人提供房屋出售证明而签定了一份简易的买卖合同,合同上只有交易金额而没其他相互约定,现买方购房贷款应银行问题办不下来,做为卖方本人也没收到买方的预付款,卖房是否可以终止此份合同继续找下一个买家签定买卖合同?如果跟下一买方再次签定合同是否会被视为一房两卖而承担赔偿责任?” 特急~~谢谢~~~
11月19日上午本人父亲一人跟中介签订了二手房房屋出售合同,下午母亲和我知道此事后坚决反对,跟父亲沟通达成一致不卖此房,下午到中介说明情况,并与买方联系,因父亲收了2万定金,而买方也交付了7200的中介费用,我们想当时退还给对方,但买方当天没时间过来,于是约在三天后见面沟通,中介要我们承担2万多的违约金,不知
本人(买方)在福州通过中介与卖方签定二手房买卖合同.由于卖方产权证出现问题,未能按合同交易流程约定的时间办理过户受理手续,按合同约定以属违约,违约方每日应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五付违约金(每日差不多有6百)。至今以过20多天卖方还无法与本人去办理交易过户手续,也以各种理由不答应按合同规定赔偿违约金。 请问,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