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场地出租给别人作废纸回收之用。由于这个场地已经注册了一个牌照未办理注销,所以承租方一直不能办理工商牌照。(合同条款:1、由乙方负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从事经营,因此产生的税款及所需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2、乙方需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生产,处理好环保、卫生、安全、消防工作。甲方对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工伤事故或工业意外、天灾产生的意外事故等不负任何责任和赔偿,对上述等事故产生的经济纠纷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力承担。)今年11月份,承租方在生产过程中驾驶叉车作业(没有相应驾照),意外撞死了自己的员工。由于承租方不接受死者家属的赔偿金额,现在死者家属计划同时起诉我。 咨询过安监局的意见,认为根据生产安全法如果承租方不愿赔偿,我作为租赁方也要承担连带责任,由我先垫付赔偿再向承租方追讨。(安全生法第一百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现在主要想问一下,关于连带赔偿责任,是按比例赔偿还是按100%赔偿?我作为承租方如何才能减少连带责任。
我爸爸是骑电频车大转弯到马路对面,肇事车是对面直行过来,现场图现在看下来我爸爸的责任偏大,撞击点在机动车道上,现在警方责任还未定,让我们双方协商,想咨询如何协商到对方责任偏大,是否能协商到对方全责,那么如果对方肯负全责的话,保险公司是否回去调查。 急…………!
事情是这样的。某天,大型机动车正常行驶,一辆电动车突然横闯马路,明明大型机动车近在眼前。大型机动车发现后快速刹车,但由于惯性作用,无法马上停下。等到快要撞上时,电动车猛然刹车。开车的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士,载着她母亲,六十多岁,女士弃车滚开,其母亲一不小心被电动车压到原有旧伤的小腿,电动车微微向前滑行
关于车祸赔偿:本月初我开车被一辆面包车撞了,事故责任认定已出:对方醉驾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
关于车祸赔偿:本月初我开车被一辆面包车撞了,事故责任认定已出:对方醉驾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酒精测试为130,对方付全责。车祸造成我右手腕骨折。副驾驶鼻梁骨两处骨折,现在都已出院,但都在恢复期,马上进入调节了,我想咨询下赔偿问题。最好是详细的。
关于车子出了撞人事故,叫车方与车方的赔偿是否有连带则任 现在
关于车子出了撞人事故,叫车方与车方的赔偿是否有连带则任 现在车方叫人来到叫车方索取金钱3到5万元不等,并且车方所叫来的人动手打人至伤2人,和损坏物件。 请问下法律法规是有如何依据判定此类事故。
我想咨询您一下。我的父亲在家里开摩托车撞死了人。现在对方要求赔偿最少20万。由于摩托车最早是我的名字。好多年没有用了,也没有年审,没有保险,我父亲也没有驾驶证。家里条件又不好,拿不出那么多钱,因为我父亲自己本身有病,刑事责任也没有办法去。看守所不收,我一直在外地工作。我这样有连带责任吗,如果有我需要承
经法院判决,二被告对原告构成共同侵权,二被告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共计连带赔偿房屋损害赔偿金2万元。我以向法院执行庭提出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但其中一方逃跑下落不明。我向法院提出执行另一人,法院却说是不行,说我是申请执行的是两个人。还给我下达了因无法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而将中止执行此案的通知。我想问一
上班途中骑电瓶车被公交车撞了,因为我走的是反行道,拍了片子骨头没事,软组织损伤比较严重,在医院住了六天的院,从出事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期间一直吃药,也没有上班药费和住院费都是公交公司付的大概4000块,现在小腿走路还有点疼,腿上有几处比较深的伤疤,还有一块地方是没有知觉的,我想做一下伤情鉴定,但是医生说
一个正常成年人杀了人,其没有任何财产,是不是要父母承担连担连带赔偿责任啊,他和父母住一起,未婚,户口与父在一起,我看到网上说 如果凶手是未成年人,或者凶手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有法律所认定为精神失常的如精神分裂症),此时父母属于其监护人,父母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是在凶手成年,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