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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

关于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

关于事故责任和赔偿问题 上班途中骑电瓶车被公交车撞了,因为我走的是反行道,拍了片子骨头没事,软组织损伤比较严重,在医院住了六天的院,从出事到现在已经三个多月了期间一直吃药,也没有上班药费和住院费都是公交公司付的大概4000块,现在小腿走路还有点疼,腿上有几处比较深的伤疤,还有一块地方是没有知觉的,我想做一下伤情鉴定,但是医生说只能做几处伤疤的鉴定,其它的做不了是这样嘛?医生建议我做一下皮肤美容,我想问一下如果做伤情鉴定皮肤美容是不是暂时就做不了,公交公司需要承担皮肤美容的费用嘛?事故的主要责任在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你的回眸划伤……(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5-07-29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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