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年7月27号进某工厂,2011/7/24号告诉我公司不再和我续签合同了24号开始不用上班但24号我不上班仍算正常上班,还可以休5天年假,公司补两个月工资(是以底薪加福利算的,加班费却没有算进去),但还有近两千的特别奖金说是只有在9月底以后不续签合同的才有拿,请问下这样合不合理? 补充: 1、特别奖金发的是2010年的,分三次发放,出台的文件上写着必须2011年在3月31、6月30、9月30在职才能发放。 我现在问题有两点: 1、要求工资直接发现金,因为合同是是这么写的,离职为现金结算; 2、还有1/3的特别奖金一起发给我; 3、我也不想在这做了,但我没有违反厂规什么的公司不再和我续签。 1、这个奖金发的是2010年的,分三次发但必须这三次时间要在职,有文件的,什么才叫不是必须的呢? 2、我现在要的是2010年的特别奖金,今年我也在这里干了7个月了,今年的特别奖金我就算了但去年我是那么的卖命,这份应该给我,再说了,你这公司忙的时候就猛增加人不忙的时候就把人T出,这像话吗?我那点奖金与公司2010年创的业绩高峰来比九牛都算不上一毛啊!难道就这么小气吗?现我是公司不和给续签合同又不是我违反公司规定,我离开的时候我的所有同事们都不相信,都是表现出很惊讶的神情,都说了同一句话“不会吧?”,我觉得怎么说问题的根本原因都是在公司。。。 3、我是弱势群体,既然我不能用法律条文来证明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公司又有专门的律师团队,那好,由公司的律师团队用法律条文来证明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给我看看,好不好? 4、我再退一步,这1/3我不要全部了,我只要这1/3里的2/3好不好? 5、现在是中国的经济危机时期,糟糕的情况不亚于08年的全球经济危机,你不知道现在外面找份好点的工作多么的不容易!公司现在说T人就T人了,有没有为我们多多考虑下呢?
我是2006年11月27日进公司的公司是项目工程,三个月试用期签的一年的合同,合同注明到期后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聘,仍为一年.在今年合同到期前两个月集团公司分设生产公司,本人提出转岗留在原公司,不去新公司.后公司未给出明确意见到合同终止前一个月零两天本人考虑失业的风险等又申请去新公司,两天后收到合同终止通知书.现已在
1、两人合资接项目 2、为了避免以后的利益冲突,双方协议一份合同,但是双方都不了解法律 3、想找一名律师修改合同,让这份合同具备法律效力 4、问题 a\这个业务是否属于律师业务中的合同修改? b\是否按单次收费? C\如何收费? D\如果有长期不定时的需要法律服务,应该怎样跟律师谈合作
先谢谢热心人的帮助 我是一名08届的毕业生,现在在郑州某一家的药店做营业员工作 相对劳动合同这方面做下咨询。 刚进公司时公司一直说将来会签劳动合同,但是到现在也没落实,当时也不是很在意这件事情,因为这里的员工基本都没有劳动合同,但是最近一件事情让我觉得我们很弱小,就是一群小绵羊。一位很照顾我的老大姐因
我97年11月份进公司,在09年签了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因一些原因跟公司一主要领导闹矛盾,领导现想以此挑毛病辞退我(而且准备找诸多理由以达到不赔付或少赔付的目的),同时并没有提前通知员工,也从未与我进行协商,请问各位热心人士,公司这样行为算私自解除合同吗?像这种情况,我可以向公司要求补偿或赔偿金吗?要如何计
本人现在一个有进出口权的外贸公司工作,但是 莫名其妙的公司老板又新弄来一个公司名称,说是让我们以后报关呀,做单据呀什么的都用这个新的公司名称。(当然这个新公司名称也具有进出口权) 我就觉得奇怪,在这里请教高人,给我讲讲公司这样做是出于什么目的考虑?对公司有什么好处?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第十三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18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不退房的,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现在开发商已经违约近1000天,照
关于原告李培功诉被告华元集团公司、华东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的法律咨询
山东华元建设集团被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招商,由于招商方(政府)未达到招商合同的约定条件,造成被招商方华元集团无法继续开展经营业务,被迫停止建设清算后撤回。被告华元集团与各承包方已经进行清算兑付完毕,唯有原告李培功(自然人无营业和资质)承包的院墙拒绝清算兑付,诉至法院;由于华元集团路途遥远不便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个人提出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注意些什么? 是否需要向公司支付什么费用?
一码通达(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房屋产权法律咨询 一个楼盘,当初买房的时候证书齐全,本来说的修28层,结果开发商修了30层,结果验收不合格。这种情况拿得到房产证不?是增加的2层拿不到还是30层都拿不到,如果都拿不到会怎么处理啊?退钱还是怎么?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和合同期内解除合同适用法律条款一样吗?另外,关于员工怀孕的赔偿如何计算?
1. 劳动合同未到期的赔偿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的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一样吗?是不是都是一年赔一个月的计算方法? 2. 公司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后,在接到通知后面的30天内员工怀孕了,公司如何赔偿?是按员工怀孕的法律条款计算赔偿还是按一年赔一个月的条款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