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咨询一件事,我去年毕业后和北京的一家国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发现公司现在的情况和当初承诺的待遇有很大区别,现在我想辞职到别的省市工作,辞职报告已经交给公司领导了,但是因为当时和公司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如下),公司领导要求我交两万块户口补偿金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个钱我可以不交吗? 毕业生就业协议补充协议书 甲方:公司 乙方:我 根据国家规定,毕业生就业实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原则,规范双向选择各方权利义务。在就业三方协议书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补充协议。 1. 在乙方按期毕业、取得相应的学位和学历证书并按甲方要求办理正式报到手续后,甲方接收乙方档案并办理进京落户手续,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积极提供相应材料。 2. 鉴于乙方占用了甲方进京落户指标这种宝贵资源,乙方自愿承诺自办理正式报到手续之日起在为甲方提供不低于三年的服务期。 乙方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因严重违纪被甲方辞退等原因致使乙方在甲方服务期不足三年的,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少服务一年,需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 乙方在甲方服务期不满一年,甲方有权将乙方的档案、户口退回毕业院校,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以上条款支付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履行协议,信守诺言。 4. 双方均保证签订本协议前已经充分了解协议书的全部内容,了解相应的法律后果。 5.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司(盖人力资源部章) 乙方:我(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是该补充协议是我的就业三方协议书三方签字后才签的。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05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现在提出辞职是否需要按照原合同规定向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按照原合同法规定,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辞职需向单位缴纳补偿金;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无需缴纳,但附则中规定原合同继续有效. 问题的关键是劳动合同法附则中对新法实施前后的衔接如何解读?
我和我的单位要签两年劳动合同。合同上有两款我觉得有异议:1)本合同一经签订,任何一方违约解除本合同的,均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年收入的20%。如果我在合同期内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还有一条是否合理?合同上注明:本人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受聘于与和这个公司有直接竞争关系同行或者
我想咨询我们原来国营单位分的房子由于辞职时就没有在那居住!但是我们一家三口户口还在那房子上面,如今单位卖给了一开发公司马上就要拆迁!我们是否可以得到适当赔付?法律依据是什么?而其户口怎么办?谢谢!
我是2010年签的合同,现在想申请辞职,公司说需要赔偿违约金,我的合同是2011年6月30到期,但有份协议是四年的。公司这样做是合法的么?我需要赔违约金么?
最近邗江区部分地区在准备,我家也在其中,但是我家还没把户口迁到这边,是非本地户口。听说不是本地户口的房子,其拆迁补偿费用比本地户口的要少好几百每平方。 我想问下律师,这是不是真的?要是真的,根据其上数据,补偿费用大概少多少?谢谢!
公司(广州)说辞职要交户口保管费,说是公司预交了三年的,本人现工作一年,要交剩余两年的2000,是否
公司(广州)说辞职要交户口保管费,说是公司预交了三年的,本人现工作一年,要交剩余两年的2000,是否合理?
公司(广州)说辞职要交户口保管费,说是公司预交了三年的,本人现工作一年,要交剩余两年的2000,是否
公司(广州)说辞职要交户口保管费,公司说预交了三年的,每年1000块,但把户口迁入公司集体户口时公司并没有提及此事。本人现工作一年,公司让我补交剩余(未来)两年的2000块,是否合理?
你好,我想咨询你一件事,我去年毕业后和北京的一家国企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工作一年后发现公司现在的情况和当初承诺的待遇有很大区别,现在我想辞职到别的省市工作,辞职报告已经交给公司领导了,但是因为当时和公司签订了一个附加协议(如下),公司领导要求我交两万块户口补偿金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请问这个钱我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