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食品公司上班。应聘时公司说试用期给我2200每月。由于公司非常不重视食品安全化验,一星期就化验随便一种产品,工作轻松,现要转正了,但老板却说已经没有转正一说了,至于保险方面只有一险,还说要用这工资招一个微生物检验员工,不值!还说去年公司半年没化验他也照过。跟我说如果辞职他随时可以签字。 如果这种情况下公司找理由辞退我,算违法吗?我能得到法律上什么帮助呢?谢谢。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造成一年期合同无法完成,单位已付赔偿金,我可以按照实际工作月份拿到年终奖吗? 在我的合同上,公司做出如下规定: 每年年末,经各级主管审议后由甲方(公司)对乙方(雇员)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年终奖金,(如乙方中途终止合同,则不享受任何奖金)如乙方任职但不满一年,其奖金的计算方法
我07年6月1日进入单位,08年12.31日单位以非法的理由(不服从公司休假安排)将我辞退。想咨询一下我的赔偿金应该是几个月。 如果有详细的法律条文的话更是不甚感激!
我们是某煤矿建设公司项目部的工人连续工作了4年签了3年的合同(第一年没签后3年签了)现在他们单方非法解除合同说不用我们了,我们现在在别的地方上班。我们想打官司要求赔偿 经济补偿金.(他不承认解除合同不用我们我们可以找证人)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和加班工(他说那份钱已经加在工资里了可是在账上没有标明那份工钱)
律师您好!我2005年起在一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没有和我签定劳动合同,现在公司非法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我想请问一下,在无签合同的情况下,我要怎样向公司要求赔偿?(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前,无签合同的情况下,对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有什么具体规定?)请给我提供下具体的法律法规名称,谢谢!
本月1日,朋友正在办公,被人事负责人叫到会议室,对方出具一张解聘通知书,强迫朋友在上面签字.解除合同的理由是该岗位被撤销,但我朋友的这个岗位其实很重要,是公司整个业务部门的财务核心.人事没有出具领导层有关此举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而且该公司在两大招聘网站上至今仍有该岗位的招聘广告.我朋友与公司签订了1年期的劳动
孕期单位非法解除除劳动合同,停交社保。现本人已向当地申请仲裁,如果此期间找单位挂靠续交社保,是否会对仲裁结果有影响? 1. 如果挂靠至其他单位交保险,是否不会影响生育保险的报销 2. 原单位是否会以我与其他单位又存在劳动关系为由,认为之前非法解除劳动合理。
本人原与公司签定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但是由于公司领导取消了我的年终奖,我在今年5月9日递了辞职报告,表达了希望立即生效的意思。而当天下午16点左右我就离开了公司。后来询问派遣方才知道公司将我的辞职日定为4月30日,没有了5月1~5月9日的工资和辞职前的医疗报销。我现在向公司要求5月1~5月9日的工资和辞职前的医疗
公司突然单方面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理由是:经营方式变更 同意1.5个月工资(工作时间)+1个月(代通知金)但我认为解约理由不成立,公司是非法解除合同,应该赔偿两倍于补偿金的金额请问:如果可以赔偿,是1.5*2+1(代通知金)?还是(1.5+1)*2?
签的合同是2011年6月9日-2012年6月8日,试用期是2011年6月9日到2011年8月8日.但是因为我有事情不加班所以星期6星期日不加班,对放以我不加班为理由而解除合同,我可不可以得到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