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社区的专职人员,今年4月份街道单方给我们解除了劳动关系,现在我们要求经济补偿。街道说我们是公益岗位不受劳动法保护不需要补偿。难道我们就这样在万松街白白工作多年吗? 我们每个月拿的钱不叫“工资”属于生活补贴。事实上我们已经和万松街形成了劳动关系,他们也给我们交了社保等。请问这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社区公益性岗位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买五险,不受劳动法保护?
我们是社区工作人员,从08年工作至今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五项全险,现在街道单方面无故辞退,我们要求经济补偿.街道说我们是公益性岗位不受劳动法保护,不需要补偿,难道我们真的不受法律保护吗?
社区公益性岗位是否可以不签劳动合同,不购买五险,不受劳动法保护? 从08年工作至今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未购买五项全险,现在街道单位方面辞退,街道说是公益性岗位不受劳动法保护,不能得到补偿,请问真的不受劳动保护吗?
参照国家事业单位的管理和待遇但又没有骋用合同的编外人员是否适用新劳动合同法?
我1998年毕业,那时国家包分配,到现在已经有13年工龄,如今单位准备辞退我,而且按照一个<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来办理我的辞退手续。我觉得不公平。
山西临汾公益性岗位自2013.4月底集体退出后,单位解聘了几名孕妇,而其他人员可以留在本单位继续工作,请问公益性岗位是否适用于劳动合同法,单位应当付什么样的责任。我该怎么维权。
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指出:劳动者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若单位不批,则需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半年后方能再次申请辞职。 该规定是否与劳动法相抵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30天后可自动解除合同)?是否算无效条款?
某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指出:劳动者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若单位不批,则需继续履行合同,直到半年后方能再次申请辞职。 该规定是否与劳动法相抵制(劳动法规定劳动者30天后可自动解除合同)?是否算无效条款?
你好,我从事的工作是公益性岗位,与单位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到2015年1月1日到期。我是2014年12月底的预产期,请问我可以申报生育保险的报销吗?可以享受的待遇有那些?,听人家说公益性岗位的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法》这时真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