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下岗职工,十年前租了单位的门面做生意,当时单位是要卖的,但没那么多钱就租了,后来单位解体,我所经营的门面划为国有资产,就在原合同上和国资局签了字。现在十年快到期了,我希望续租,可是他们说有别人也想要我的门面,所以到时候要公开招租。我希望能直接租下来,我可以要求他们按市场价格上涨租金,我能接受就优先租给我吗?哪些法律条款可以维护我的权利呢?
我所租赁的是事业单位门面2间,5年合同已到期,合同上没注明同等条件我优先租赁,现在单位领导以比我出价的价格租赁给自己的朋友要我无偿退出最合理吗 ?我当初进来还给前面的经营户装修补偿,处理他们的杂货...
法院以拍卖完,待结案中,标的应该属于转移给买受人,后债权人起诉还能申请被告的保全资产取得优先权吗?
我原来和单位签订了一年的合同,要求再续合同时,对方当事人与各种原因拖延,现在又说要拿到国投公司公开投标,请问我有没有租凭优先权。
我于94年分得一套房改房,购买时单位以房屋超面积为由,办房产证时给我少办了十几平米,我一直住在这套房里。现遇拆迁,拆迁人员说他们只认房产证。单位2000年改制后,于2007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股份制公司的名义把我居住的十几平米办了产权证。我还能以我有优先购买权要求购买吗?怎么才能维护我的权益?
尊敬的律师:因一熟人欠我30万借款无力偿还,经协商,他愿意将他的一间门面的出租收益权作抵押,即由我行使收租权,租金由我收取,直到收够30万元为止。但当我收到10万元时,这门面的收益权却被另外一个债权人申请法院查封了,致使我不能继续收租。为此我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主张优先权,但被驳回。请问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
您好!我6年前承租一店面,现租期已到,房东用公开招标方式寻找租户,投标用暗标方式一次性确定,我是原租户,若不是投最高金额,怎么办,若同意按最高金额承租,以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承租权为由,可以承租吗?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