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这条规定是否必须有劳动合同才生效??
前天带着公司的一些货物去见客户,价值大概五、六百,回公司的时候不小心丢在公交车上,找不到了,我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刚进这个公司不到1个月,工资是1000元/月,这种赔偿是否可以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赔偿?
合同部分内容如下: 材料款每月25日按当月实际使用量结算,在次月10日前付清80%货款。每季度扣除5%的质保金后结清15%余款。需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结算时,需方应向供方付延期违约金,一个季度以内每天按应付款的0.2%记取,一个季度(含一个季度)以上每天按应付款的0.5%记取,不计息。 合同签订日期为2006年3月。
我到单位上班快1年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按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单位应该补偿我
您好: 我妈妈在今年退休,本来应该是10月10来号退休的,可是因为有旅游假10来天,所以在10月初退休了,而且是单位主管人员主动让我妈提早退休的,可到了开工资的时候,最后一个月工资单位却怎么也不给发,说了一大堆的理由,还说什么以前刚上班时,是第一个月拿的双月工资,所以最后一个月不发工资,我想问问,那个双月工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双方未签订合同 每月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疑问 1 :(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我单位还没有和我签订合同等到我一年后不做了还可以让单位赔偿我每月二倍工资吗?(假设我2008年9月1日开始正式上班一直做到2010年2月28日辞职不做。单
我11月19号进公司,底薪1400,工作周期是做4休3,因刚进公司培训19号工作10小时,20号工作10小时,《21,22,23》号工作36小时,《26,27,28,29》号共工作48小时,31号月底算涨时公司认为我一个加班也没有,他是按照月小时166.67算的,就算我从19号到31号天天上班才156小时也不够啊,天天12小时岂不是正常班?请问您公司
我公司一员工工资是4W元/月。如果没有签订合同而离职,请问是否像补偿金一样有支付上限? 他每月扣除保险和税金后拿到手是3w元。请问,是按照4W来补偿,还是3W来补偿?谢谢啊!
我想问一下:劳动合同规定里的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从哪个月开始计算?我干50多天/试用期是不是也2倍计算呢? 谢谢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产前假规定是怀孕28周以后就可以请假,请问期间的工资是如何算的?是否按照病假来进行扣除。 第二、产假规定产前假15天,产后75天,公司是为员工购买了生育险的,请问期间的工资是怎样给的?由公司给一部分还是全由保险公司给? 第三、假如9月份的预产期,7月份就
我们公司一线员工是计时制的,5.1劳动节安排了员工加班,那么当天的工资是支付300%加班费即可,还是支付一份国定假日补助+300%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