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是精神病人和丈夫离婚(不是我父亲)他们是协议离婚的,她是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基本情况下还是清醒的,但她因为不想惹更多的麻烦不想更改监护人,作为女儿我觉得她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像居委提出更改监护人,但居委说她自己同意谁担当监护人,她们也无能为力,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妻子1997年患精神分裂症(住精神病医院病历作证)1998年她隐瞒病情和我结婚。同年生一女孩。1999年及以后,她不停的犯病,我一直不停的给她治疗。可她从2006年到现在,连续四次起诉法院,要和我离婚,今年我同意离婚,可她为了多分财产,胁迫12岁的女儿写下了(我爸妈离婚后,我愿意和我妈生活)的字据,法院以此为由,将
你们好,各位律师,下面有个案例请教你们。一男,四十岁,离异,一人生活在一边,前年与邻居发生口角,被邻居打伤,村委会出面调解,药费自理。去年再次纠纷,把邻居之母(七十几岁)打伤,在医院治疗约二千。此男三十岁时有过精神病史并医治过,后离异,孤独懒惰,依低保过日子,所以对医辽费无能力支付,对方要求其父付医
我的姐姐(30岁,离异,无子女)确证为精神病,现被去医院住院。我的父母都不在北京,他们让我(23岁,刚毕业)来北京照顾姐姐。请问我能否成为姐姐的监护人?
精神病患者可以协议离婚吗?离婚财产及其监护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我有个朋友是精神病,在他发病期他的妻子和他协议离婚了,现在他妻子就财产问题又产生疑义,请问我个离婚有效吗?和精神病离婚在财产分割上有什么特殊的说法吗?
2009年8月13日 我被上海市某家医院误诊为精神病,但实际上我是正常人。被该院强制收治入院治疗达半年之久。现在整个精神病医疗系统都记录着我的档案。请问如何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恢复我是正常人的名誉。急需各位热心律师的帮助。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姨妈患有精神疾病,现在住在精神病院,没有经济来源,姨妈一年前离婚,母亲已经过世,父亲已经86岁,现有一个儿子已经年满18周岁了,我想问一下她现在这种状况谁来负责照顾她今后的生活,谢谢!~~~~
我妈与刘某结婚10年,刘某有一个45岁的精神病女儿(未婚)长期住院,一直是刘某监护,刘还有一儿一女,都在银行工作,前年刘脑梗偏瘫,不能自理,都是我妈照顾他,我妈眼底出血,先后动了4此手术也无治愈,面临失明,现在刘某精神病女儿应该由谁来监护,我妈作为继母对刘某精神病女儿有监护权吗?刘某在银行的女儿(排行老三)现在向我妈索要
精神病患者,谁负责照料及监护,是不是由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
情况:此人现有两个哥,一个姐,均已成家,家境贫寒,各自养育3个小孩,他姐有一小孩现年15岁患有狼疮红斑病(一直在吃药),两个哥的小孩排老大的刚成家! 谭生,男38岁,未婚!有暴力倾向,现被两个哥哥关在一小屋子里,但经常被他砸坏,逃出来! 村里的人都怕他!逃过两次但未伤到任何人! 请问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
我母亲是位精神病患者,现和丈夫(不是我父亲)离婚,她的监护人是此丈夫,但作为女儿我觉得母亲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请问我是否能要求更改监护人?如果能我该向谁提出此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