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十二月份我在制药厂工作,要经过一个月的培训,在培训期间被制药说我机器加断了手指,左手食指粉碎性骨折,培训期间领导给我们开会已经表明在没有他的允许不能单独操作机器,一个人一个师傅,但后来我师父提前回家过年,我们主任让我一个人操作机器还值夜班,上夜班时由于我违规操作把手夹断,我想问一问场子和我谁的责任更大,是否要求赔偿,赔偿多少!
我在一个建材厂签了七个月的合同上班,可是不到一个月,25天就工伤,被鉴定五级残疾。我的工资是计件工资,在上班的这25天我拿到的工资是1800元。但现在厂子说我的这一个月的1800元工资不能算是原待遇。他们只能给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算!我们这儿的最低工资是680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吗?? 我的原待遇应该怎么算啊??还
你好,我在东莞因工作导致右手十指骨折,指动脉断裂,还做了骨折后用钢针固定手术,而且社保局已认定为工伤,医生建议修养需一个月,请问有哪些补偿?该如何补偿?赔偿的标准是多少?是要到劳动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吗,要做伤残鉴定是去医院吗?请有关专家给予解答,谢谢!
我是一个普通的打工妹,在一家工厂应聘了文员一职位。但是由于是淡季,工厂人员紧张。就把我们办公室的人员调到车间生产作业。(1.办公室的人员从未进行过上岗前的培训,应逼着上岗操作 2.没有实质性的操作经验 3.属于是跨工种作业)才会出现这个工伤事故。想请问各位律师一下:如果进行赔偿的话我们需要注意哪细节性的问题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阿姨是一名近30年教龄的小学老师,之前身体一直很好,包括单位每年的体检和同事朋友的观察,前段时间在上课时突然脑出血倒在讲台上,经医院抢救现在重症监护室尚未苏醒,距现在大概一个半星期了,现在我们和学校意见有分歧,学校不认为是工伤,我们想咨询下:1,这个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畴?2、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的阿姨是一名近30年教龄的小学老师,之前身体一直很好,包括单位每年的体检和同事朋友的观察,前段时间在上课时突然脑出血倒在讲台上,经医院抢救现在重症监护室尚未苏醒,距现在大概一个半星期了,现在我们和学校意见有分歧,学校不认为是工伤,我们想咨询下:1,这个情况是否属于工伤范畴?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