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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赔偿

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赔偿问题 我在一个建材厂签了七个月的合同上班,可是不到一个月,25天就工伤,被鉴定五级残疾。我的工资是计件工资,在上班的这25天我拿到的工资是1800元。但现在厂子说我的这一个月的1800元工资不能算是原待遇。他们只能给我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算!我们这儿的最低工资是680元。他们这样做是对的吗?? 我的原待遇应该怎么算啊??还是算当地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还有一个问题,我还能享受那些赔偿和待遇??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HW8408(新疆-伊犁)
提问时间:2011-07-02 18:12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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