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者在2011年5月30日因打替班斤木材厂工作.不慎当天下午4点左右.左大腿被元盘踞皮带缴伤.两成裤子全部搅碎.老板带伤者去医院检查.太夫说需要住院观察老板拒绝.太夫有说那也得打破伤风针和消炎针.老板不让.多次拒绝.也没有打电话告诉家属。 请您帮我看一下我的诉讼请求法院能判给我多少您大概估计一下; 医疗费1600 护理费7天100 误工费2个月一天90共5400 护理人员误工费1个月一天60共1800 交通费100 精神损失费2000 营养费2000 生活费[受害人是否残留后遗症]2000 总计15000元。 我就是想看看调节和上法庭怎么样合适。 我有的证据是语音对话.医疗发票.医院诊断书.伤者相片.还有2个证人能证明在他那出事的。
劳务纠纷搜集证据时,发现雇员有盗用或私刻公司公章行为,公司是否可以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劳务纠纷搜集证据时,发现雇员有盗用或私刻公司公章行为,并且有足以让法院信服的证据,针对该雇员这一行为,公司是否可以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如果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根据先刑事后民事的规则,劳动纠纷就也并入该刑事案件了是吗?如果该雇员被追究刑事责任,最轻的后果也是他的档案会被记上一笔是吗?谢谢您
两个员工被公司辞退,员工提出赔偿。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执行中找不到该公司,无法为申诉人取得赔偿金。法院执行局找该公司法人代表,询问公司情况。法人代表一直未参与这个公司经营与管理,只是挂名。挂名,是接到该集团大股东电话,变更法人代表但不到现场管理。当时感到很蹊跷,为了生活不得不
法人代表没有到这家公司经营管理,只是挂名。当初为防止承担法律责任,该公司出具证明(盖有公司公章):公司产生的的纠纷和债务与法人代表无关。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在公司工作之前,就已经与公司老板有2年多的交情。2010年1月初,公司老板不知什么原因,把在上海给他工作的员工黄某辞退。突然让我给他帮忙打理上海办事处的工作,说他那个离职的员工月工资一个月8000元左右,还给他租了个房子当办公室使用。他说我在他公司工作的话,待遇肯定比他那个之前员工还要好。当时我人在青岛,工
您好·我为了能进入重庆潍柴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于10年7月20日在其下属机构潍柴技校缴费4000元,便于次日以潍柴技校学生的身份进入重庆潍柴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每月仅有数百元的生活补助。当时潍柴技校的工作人员口头承诺3个月至半年内转为潍柴的正式员工。但并未签任何形式的合同~!而现在即将在重庆潍柴工作满一年时间了,
我们是一家企业,我们之前雇佣了一个工人,为我公司工作了近两年半的时间,上周他主动辞职不干,我们发给他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他就走了,从未拖欠他过工资,节假日也照给工资,但是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也没有给他上过保险,他现在跑回公司让我们给他补偿,要不就去仲裁告我们,说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要赔他双倍工资,我
我们同一时间有数十人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因赔偿金问题发生纠纷,我和一位工友现在是二审维持原判。我的问题是:因索要赔偿金的途径不同,我们的判决金额与别的工友通过劳动仲裁裁决的金额差别很大,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我在东旭佳业物业公司俊景苑小区上班快一年了,我们属于保安公司的,公司一直没签订合同,而且去年11月份到今年三月份只按一个月一千元发的,这个月更是到现在也没法工资给我,该去哪个单位上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