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3年前将一英石矿转让,签订的转让协议但是没有去国土局登记,是受让方自己办的一些手续,将矿产的法人代表和矿产证上都已变更为受让方的名字。但是3年后,受让方又要终止合同,请问矿产权是否可以转让?转让一般是什么程序?我们的这种转让是否合法成立?
2010年3月31日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自即日起甲方将商铺一间转让给乙方使用,并向乙收取转让费40000元。同年4月29日甲带乙方到房主处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19日止。并由乙方向房主交纳了自2010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19日的房租和2010年冬天的取暖费。请问,这其中甲方欠下的201
2010年3月31日甲、乙双方签订转让协议,约定自即日起甲方将商铺一间转让给乙方使用,并向乙收取转让费40000元。同年4月29日甲带乙方到房主处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2010年1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19日止。并由乙方向房主交纳了自2010年1月20日至2011年1月19日的房租和2010年冬天的取暖费。请问,这其中甲方欠下的201
本人在农村集体分配的土地时在别人的手里,转租了一片土地,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三十年不变,现今以租用了五年,但今年其转租人突然死亡,其弟弟向本人要回租用的土地,因五年前地不是很值前,现在粮食值钱了,其又要回。我该怎么办。还有如果其要回,是否应该赔偿我的经济损失,因为我的租地钱当时是抬钱给的
您好,有韬律师,我现在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在2009年与本村本生产队的一为五保户签订了房屋及自留山使用权转让合同,给了转让费给他,该合同通过了本组21户组民通过(本组有26户),并该合同通过了公证处公证,现在2011年我把该土地租赁出去,结构引起本组个别人员的诽谤和诬告(包括本组组长和五保户的外甥),本组
2000年我承包了国营农场50亩荒地,期限为70年用于种树,同时给我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现在我想把剩下的60年承包经营权转包他人,请问我们的转让合同需要哪些部门批准?【目前这个农场已经变成了乡;】
村民和村委签订荒山承包合同,承包面积侵占了我矿产证上所示面积(此处未开采),承包合同签订在我矿产证登机之后。请问,村民和村委的合同起法律效益吗?我现在要开采此处矿产,在补偿地上种植物损失后,有没有权利要村民无条件让出属于我矿产证面积的土地?急需答复,
在市郊有20亩地,但该宗地的性质是集体所有,现在乡、村级要转让给我,该宗地上无建筑物,只是坡地和丘陵,请问这宗地我可以以个人名义或者公司名义购买吗?如果不能购买,有没有什么手续和办法可以转变该宗地的使用性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