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或是范围之内发生的事。就属于工伤。 事件如下:我们是通信单位,而且是个人承包维护范围。没有具体的上下班时间。有事就做事。没事就休息。前天中午我们同事因自己承包的片区有事。所以开车从市区到自己维护片区维护。在维护完之后。开车返回市区。在返回的途中发生车祸。象这个情况。属于不属于工伤。返回途中不是自己开的车。是他朋友车的车。在行驶过程出现跨越到对方车的行驶车道。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们失踪几十年的一个叔公 那时被以前的战乱抓去当兵 而后被去了台湾 差不多但 在上个月他在台湾去世了;他去世以后由台湾总局通过他的遗嘱把他的全部家产寄回给了他那出生的老家,但是他的老家那村庄现在已经改了名字,而他也改掉了自己的名字,而后在通过政府的调查以后说没有他这个人的名字,也没有找
我想咨询这个案件后续该怎么处理,案件是属于强奸还是属于性侵害。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9月25日晚,发生。案发地离女方居住地太远,当晚,没有回去。男方谎称,为女方,在宾馆开房休息。房开好,男方没有走,又以借口,说打地铺在女方房间休息。后来,男方,关灯,上了方女的床,开始动手动脚。女方有反抗,但男方身上无明显伤痕。强制拖下,女方衣服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时,男方
晚上和同事上班时 由于公司业务员自己开车把摩托车留下叫我骑 我在路口转弯时撞到别人 别人报警了 自己受伤昏迷(在一村庄里自己没有驾照 而且是靠左转弯) 那个人也是骑摩托车 但是也没有驾照现在脸部几处伤疤 医生说会留下疤痕 我这个算不算工伤呢公司要不要承担责任
我爸爸是今年7月份被电动车撞伤的,当时劳动法规定非机动车发生的事故,不属于工伤,现在如果有了这个规定
让我很气愤的是当时的医药费和住院费是两万多元(不含营养费),当时爸爸是头后部出血,左脸颊粉碎性骨折。当时我和妈妈去爸爸的单位,预支了五千元作为治病的钱,他们公司给了。其实那之前爸爸已经有几个月的工资没有拿,后来,在爸爸回家修养期间,他们公司以不属于工伤事故为理由,把那个五千元直接在爸爸的工资里面给扣
在公司上班,上班期间受了伤,已经快两年了,一直在医院,公司也给我出医疗费,现在的我一直在做康复治疗,合同没到期,公司也没有跟我解除合同,就是想问问老师们一下问题解我心中迷惑:1:这在医院两年,公司对我有什么补助吗?必须停工留薪,是不是得按月发放?2:工伤认定什么时候认定?3:工伤鉴定什么时候鉴定?4:去
我是一名包工头,一个月前,手下的一名工人在下班后继续在工地做自己的私活,导致自己切断了手指,而且那天我不在工地,这种人身伤害属于工伤吗?我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