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我想咨询这个案件后续该怎么处理,案件是属于强奸还是属于性侵害。
我想咨询这个案件后续该怎么处理,案件是属于强奸还是属于性侵害。 事情大概是这样的。9月25日晚,发生。案发地离女方居住地太远,当晚,没有回去。男方谎称,为女方,在宾馆开房休息。房开好,男方没有走,又以借口,说打地铺在女方房间休息。后来,男方,关灯,上了方女的床,开始动手动脚。女方有反抗,但男方身上无明显伤痕。强制拖下,女方衣服后,与其发生性关系,发生性关系时,男方带有避孕套。女方,有反抗行为,女方内衣上留有男方指纹。非自愿,发生的性行为。以在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经找到旅馆调查,旅馆登记信息,为男方身份证登记。但报案10天公安机关一直也没联系男方,也没有立案。询问情况,答复只是在处理中。没有主观的物证。 请问,这样的案件,公安是否会立案。如果不立案,可不可以在法院,起诉。
(女方在此之前有性生活时。)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黄焱(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0-10-08 1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