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5月购房,计划十月底交房;售楼部于5月25日办理完成房屋预售登记,但是一直未通知我去领取; 8月底,售楼部通知我可以去领取房屋抵押手续材料;8月31日,我到房管局办理房屋贷款抵押时,房管局人员通知我说没有房屋预售登记本,无法办理;我才去售楼部去取;于9月2日办理完成; 10月17日,我的全部贷款到位(《房屋买卖合同》说给予60天的贷款时间); 10月24日,售楼部通知我月底交房,但需6000余元的违约金;由于售楼部延期给予我相应的贷款材料,不知道我是否真的违约!
在2010年时购买西安一套住房,当时开放商五证不齐,并承诺尽快办理,并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于2013年6月30日交房,但截至2014年8月,开发商依然由于五证不全,无法交房,并威胁必须收房,否则将一房二卖。现想退房,但开发商不同意。请问:当时在五证不全的情况下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开发商退房,
租房合同与房东签订3年协议,房租每年一交,三年以内不涨房租,如今房东违约 要求涨房租,法律方面 我如何维权?
买楼前被售楼处忽悠,说过了元旦不卖了,1月底交了钱现在降了10万。我想退房,合同已经签了,据说已经备案,合同中规定买受人违约金写的是付X%,而卖方违约只付0.5%,请问退房的话我作为买受人需要付多少违约金
各位律师您们好! 打扰您一下,占用您的一点保贵时间咨询一下我关于买房合同问题,我于去年买了一套住房,合同上的交房日期是14年12月30日,但现在还没有交房,开发商说要等到4月底可以交到,后来我们就去了解了一下,了解的情况是:好像开发商是由于资金缺乏的问题才导致年底没有建好,并用等到他们说交房时还只能建
买卖双方在交付定金当天签订合同,买房方已准备好购房资金及银行贷款手续也办好了。只等付了首付就可以交易。现买房方,因为夫妻2日人都分别拥有1套房改房(共2套),女方的房改房占用了男方的工龄购买的房改房,所以造成现在男方的房改房不能销售,因为房管局不签字。现在卖房方算是违约了吗? 因为合同上提及了违约责
1个月前,买房方交了1万元定金,给打了收条。收条没有明确签订合同日期和合同条款。由于此房是保障房,5年内不能办理房证。现在买房方在购房合同中,要求留1.9万元保证金,作为办理房证的保障。但是在买房方交付定金时,并没有提出留取保证金事宜。现买房方以不留取保证金就不签购房合同,要求退还定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
您好,老师,我的购房合同上面写如未能按期办理贷款,按每日贷款金额额万分之五给开发商,但是开发商违约交房,在90日之内,可以不算违约交房,超过九十日按首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利率付利息给业主,请问这几条算不算不对等合同,那么不对等合同算不算无效合同呢,等待老师的答复,谢谢老师。
我于2014年11月9日购买湖南长沙江山帝景商品房一套,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有一条规定:买受人应按目前政策缴存但不限于物业维修资金、印花税、契税等须由买受人自行交存的税、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买受人必须申报缴纳契税及物业维修资金。买受人未按规定交存物业维修资金的,出卖人不得将房屋交付买受人,并不承担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