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某乡镇企业与个人签定协议,转让其宅基地给某一个人,该宅基地的使用已由乡政府批准,转让时,也有乡政府在上面签字。请问,该协议是否有效?谢谢。
该宅基地于1988年由乡政府批给该乡政企业使用。因经营困难,89年即与该个人签定上述协议。
2009年,老人和儿子签订一份协议,并有村里人做证明,内容如下:老人自愿由老儿子赡养,财产问题:老人有5间房,院内的宅基地使用权归老儿子所有。2010年,这里面临拆迁。请问:1,老人可否争取宅基地的补偿款?2,协议是否有效?注明:1,老人有5个子女。2,这里没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证。
我的父亲在1989年与同村邻居签订了房屋及宅基地买卖协议书,当时没有过户,现在对方不想办理过户手续,我能否依据此协议书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协助办理过户呢?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过世,现在宅基地一直由我们两个儿子居住,并且已经翻盖了新房
我想问一下,1.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的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2.甲方夫妻是否都需要签字才能有效。【不公正的情况下】
屋主想出售房子,但没有房产证,只签订合同,是否就合法的转让给买方了?买方拿着相关证件是否可以办理到房产证?房子是地方镇上的。办理房产证是否要还税?
本人是城镇委民,现想把城里的房子卖了买到农村去,农村房子现在只有土地使用权,听说土地使用权不能转让只能写合同,双主同意再村委会签字做证明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