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我是一名酒店的夜班经理,每天的营业收入都放在二楼的收银员库里,一切正常,正常下班,可第二天近2万元的现金不见了,已经报案结果未出,我的问题是不管抓到小偷与否,我有没有什么责任?
我在东郊买的新房,2006年装修好后一直没有入住。五月一号前后回去曾看过一次,但是在7月初物业电话告诉我房子可能有点水,回家看后果不其然,阳台上全是水,而且已经漏到了房间里的地板地下,全家的实木地板已经起翘了。 经过分析,原来阳台上有空调冷凝管,非封闭阳台的地漏也接在冷凝水管,但是楼上几家住户有的在
09年7月份进的看守所 进去之前有糖尿病 到10年5月22号 死与医院,年龄46岁。 死因:糖尿病乳酸酸中毒。 事情经过:22号早上开始拉肚子,看守所医生给了2片氟哌酸,到中午不见效果,又出现恶心、呕吐、心慌等症状,以为是糖尿病血糖低喝了半瓶可乐,中午没吃饭(看守所规定糖尿病每天2次降糖药,按规定吃了2片降糖药)
8月26日早上5:30左右我爸爸其我家的摩托车去上班,那时没有红绿灯,在丰润转盘那发生交通事故。一面包将我爸撞出二十多米 ,没有刹车,后来是摩托车在他轮子底下迫使车停下的, 我爸爸在8月31日治疗无效已经去世了 ,我爸爸那摩托车在没牌子没本的情况下 我爸在事故中站多少责任 我咨询过 有种说法是在没牌子本子的情况
我想问一下:我在巴中仁和医院生孩子,进手术室2个多小时都生不出来,医生却说没办法剖腹,结果造成孩子生下来头部被夹了个带血的包,在市人民医院看了一个月一点好转都没有?我想问一下那家医院有没有责任?
1月20日本人因感冒发烧39.5度到村卫生站治疗,后无效果。21日来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发烧40度,直到治疗接受(挂盐水,吃退烧药,打屁股针)后体温还是40度没有下降,身上并伴有轻微的刺痛,当时医生已经下班,立马赶到市第九医院治疗,在做抽血时候才发现手臂及全身已经出现了小红斑点,经确诊是药物过敏反应。请药
一辆小轿车将摩托车撞飞后,小轿车司机只是受了轻微的擦伤,摩托车司机受重伤,但是小车司机宰神智清醒的情况下,没有对伤者进行任何抢救,而且也没有拨打120救护,当时2010年12月31日晚,天气十分寒冷,摩托车司机伤势严重于8天后死亡。摩托车的乘客也当场晕过去,救护车是等这个乘客醒来后才请人叫的。 请问:小轿车司机
如果一位老人带小孙女去医院看病,第一位医生诊断为肺炎开了住院证,不放心,又找了第二位医生看了,而第二位医生在诊断后为喉炎,要他们转院,而老人又不太识字,而且小孙女当时病情又比较严重,那个医生要老人签字,老人不知道当时要签什么东西,当他签完之后,医生却说这是你自己要求出院的!你自己去找线路车转到市里的
我在洗浴中心上班,傍边诶着4、5米是客房我在这做收银工作,安全措施很差,在一楼吧台就我一个女孩 。6月4日下半夜3.半多钟 就是这天晚上睡觉的时候钥匙忘拿下来了 挂在钱箱子上,然后感觉有人在我面前晃 之后醒来发现箱子打开了钱没了 然后我就找对讲机想给洗浴打电话 发现没了 。 3.40我报警了做了笔录。到了亮天后看监控
小区收了物业管理费.夜间有门卫,但未做到以下几点:1.保安没有做到24小时巡逻. 2.夜间末做到出入车辆查看出入证件和登记 3.小区未安装监控系统.晚上我放在楼下的,请问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