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主在中介处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并交纳5万元定金,期间中介承诺无个税,并补充合同若有的话由中介方承担,房主亦无异议,合同标明所有税费由我承担,但在过户中交易部门要求交纳个税,想请问您,我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吗?应该问谁主张
因质量,延期交房等诸多问题,想要跟开发商打官司,但“买卖合同”上有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1重方式解决: 1.提交**市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咨询了律师,说是这种情况等于业主选择了冲裁,法院不受理。是这样吗?
我父亲于十二年前从一亲戚(表哥夫妇)手中购得一套住房,这套住房原来是表哥夫妇单位上的集体房,后来单位分给了员工,且由单位统一给员工代办房产证。我父亲就是在这间隙买的,即买的时候房产证并没办下来。我父亲给亲戚付了房款,亲戚给我们写了收据,我们就住进去了。 几个月后房产证办好了,证上面是我亲威的名字。亲
宋律师,你好。 我11月底购买一处住宅,在谈合同时卖家要求10年3月19日交房,让房款3000元。合同中未列明我们付款的时间。 现在我们已经付款几万元,准备剩余房款(贷款)在交房时付清。 但卖家坚持要求在1月初就将贷款打给他们,然后到3月份交房。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如果通过推迟房产证的方式拖延
您好,我今年3月27日签订一份售房合同,我是卖方,合同见附件。合同上首付和余款交付日期没填,定金当日收到,没打收到条。我于4月8日已向买方发催款通知,限期3日缴纳首付,未付款。现在买方坚持说首付日期是两个月,即5月28日,其间我多次向买方要过首付款,未果。另外需说明的是:签合同至今没见到买方,后经调查乙方即买
2009年底我通过朋友(中间人)介绍购买了他的一位朋友的房子,价格40万元,合同写明先付10万元,剩下的30万元以银行贷款方式支付,随后在2010年1月办理了房子过户到我名下,卖房人也已搬出房子。因为房子老(84年)又小(49平米)银行没有放贷。所以在3月份的时候通过个人借贷方式用此房产(已在我名下)作为抵押(房产局办
您好,本人 有一套在福州长乐城关的房子,是1997-1998年左右从一对夫妻手中购买,当时房产证上是这对夫妻两人的名字。当年按长乐房产买卖的惯例,并未办理房产过户,而是直接签合同,并由长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手中仅有当时对方的房产证,公证书以及买卖合同。由于年限已久,难以找到这对夫妻。按现行的政策无法办理房屋
您好,朱律师。本人今年的六月份在韶关购买一套二手房交易,房屋是新建未取得房产证的毛坯房,房款总款是52万6千然后加上装修保证金之类的费用22220多。因为本人对房产交易细则问题了解比较薄弱。当时签收合同的时候中介把交易所产生的所有费用都选择为买家负责,但是当时中介只是跟我提及一些过户的什么办理银行贷款费用,
房产交易有正当买卖合同,但是没有现金交易,先想索要相应的房产钱
2009年表姐将名下房产转给其男友,有正当买卖合同,(有她自己名字的房产证复印件)但是该男并没有按照市值把钱给我表姐,说好之后会将房产转还给我表姐,现该男不承认改房子 是我表姐所有,且因改男欠下很多债务,房子被法院拍卖了。在法院查封我表姐房子之前,该男把名下所有房产都转到他女儿名下, 此后她女儿将其名下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