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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纠纷

房产交易 打款纠纷

房产交易 打款纠纷 宋律师,你好。
我11月底购买一处住宅,在谈合同时卖家要求10年3月19日交房,让房款3000元。合同中未列明我们付款的时间。
现在我们已经付款几万元,准备剩余房款(贷款)在交房时付清。
但卖家坚持要求在1月初就将贷款打给他们,然后到3月份交房。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下,我该如何维权?如果通过推迟房产证的方式拖延房款时间,从法律上是否支持我这种做法?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zmfbb(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09-12-23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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