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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史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的咨询

关于历史房产交易办理房产证的咨询 您好,本人 有一套在福州长乐城关的房子,是1997-1998年左右从一对夫妻手中购买,当时房产证上是这对夫妻两人的名字。当年按长乐房产买卖的惯例,并未办理房产过户,而是直接签合同,并由长乐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现手中仅有当时对方的房产证,公证书以及买卖合同。由于年限已久,难以找到这对夫妻。按现行的政策无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通过何种法律手段才能够取回房屋的产权,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非常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a1981(福建-福州)
提问时间:2010-11-1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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