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20年前的除名决定被撤消,应该补发劳动者这20年工资吗?
单位20年前的除名决定已经被法院撤消,单位应该补发劳动者这20年工资吗?具体应该怎么计算呢?还有养老保险该谁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医疗补贴这些应该补偿给我吗?
我2010年3月30号进的公司,公司十月份才给我缴纳了一个月的保险,就在缴纳保险的那个月,我由于流产请了一个月的病假,单位不但不给报销医疗费,反而还克扣我请假期间的工资,请问我是否应该申请劳动仲裁,向单位要求给我报销医疗费以及还我请假期间的工资呢?劳动法有这项规定吗?请详细说明
原来我们上班是4班到的,一天白班(12小时)一天晚班(小时)休息2天,可是从今年5月1日开始至今单位把我们调整为 一天白班一天晚班休息一天,我现在有单位手工记录的出勤表复印件,是否可以算加班呢,能拿的到吗?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请教以下问题:我06年受伤,认定为工伤,2个12月停工留薪期满后,骨折还是没愈合,继续治疗工伤,一直到2010年元月才取除内固定,2010年10月鉴定为玖级,1,请问09年,2010年这两年单位还应该继续发工资吗?,2,我的劳动合同08年12月31日到期,我治疗工伤期间公司一直没和我又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出具
我们单位聘请了一名短期的临时工,工作期限为1个月左右,每天工作8小时。双方只约定口头协议,没有书面协议。请问该员工在元旦(1月1日)上班,单位是否应该支付其3倍工资? 能否提供一些法律上的条文等证据,证明要给3倍工资。
劳务合同到期,用工单位不再续签合同,我与单位签订的是5个月20天的合同,他们应当补偿我半个月的工资是吗? 请问这个半个月工资是指底薪的一半,还是说我这5个月20天的平均工资的一半
我单位有一位工伤6级员工,他主动提出与我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现我单位按法律规定要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其本人上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为1800元,2010年其社保的缴费基数是1525元,2009年南昌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是2538元(2010年南昌市的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还没有统计出数据),请问这3个数
我在一家个人单位上班,2005年在上班的途中发生车祸,后来我自己去劳动局认定了以一级工伤,单位以当时每月1200元的工资的90%也就是每月1000元给我开工资,1000元的工资一直开到现在,以前单位也没和我签过劳动合同,今年在我的催促下单位才给我入了社保,每月还扣我140元钱,这样我每月才开860元,生活很困难!不知道这样
企业所作除名决定被法院被撤销后,该企业应否补发职工的工资?应否不交社保,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