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司法解释中规定“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此规定中的“年赔偿总额累计”是指该案中在具有赔偿权力的所有被扶养人范围内,把每位抚养人年获赔偿额相加所得之和?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的问题
针对其中第九条与第十一条的比较:雇员给雇主造成意外损失,所以雇主有权向其雇员要求赔偿;同时,雇员因在雇佣工作中受到人身伤害也有权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否说双方都有追究对方赔偿的权利同时兼进行赔偿的责任?赔偿比例没有统一标准么?具体怎么算? 这是两种情况么?在一个纠纷中完全可能有这两种赔偿存在吧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发回重审是否应当适用新一年的赔偿标准
2006年一审交通事故赔偿 2007年上诉,2008年4月发回重审,2008年6月重审开庭审理,这时候的适用的人身损害的标准应该是2008年5月公布的新的标准吗
在线律师你们好: 是这样的我与被告是于2005年10月份在单位相识确立恋爱关系,于2007年的2月份开始同居,2008年的1月2日举行结婚仪式,但由于当时我的年龄不具备结婚年龄未办理登记手续,在新婚后的第六天由于宫外孕大出血导致左侧输卵管切除,在2009年的4月份我发现被告与其他女人有染,跟踪后捉奸在床,那时让他去登
2008年七月份,我步行过马路时,不小心与一个78岁的老太太碰撞,导致老太太骨折,医院治疗一个月以后出院,医药费花费大约3万,现在老太太出院已经一年了,出院以后雇佣保姆7个月,保姆费大约花费1万元,伤残鉴定是八级,现在老太太生活不能完全自立,以后一直要有人陪伴护。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
你好,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医疗事故赔偿第五十条第(八)款规定,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相关规定,如果计算被抚养人父母生活费时,如果其父母有三个子女的,按照规定算出来的生活费是否应该除去另外二个人应承担的抚养费?就是说由三个子女来平均承担抚养义务?
我朋友58岁2009年12月被车撞死他老婆59岁,无子女,无父母,他老婆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吗?我朋友老婆身体还可以,不好也不坏
我是在制衣厂上班,我是做QC组长,他是做生产组长,就为了出不出货的问题,因为此货有质量问题,我要求不能出货,两人在争,而当我不注意的时候,他当着很多人的面打了我一个耳光,而我并没有还手,我现在在等上面领导的结果,到现在为止也没有等到结果,他们要我今天上班,到时候给我结果。我想通过法律手段可不可以要求他
我的朋友发生交通事故,经评残机构鉴定九级伤残。起诉后申请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不知法院需要哪些手续还请律师帮忙解答一下,先谢谢各位了。补充一下,请问九级伤残赔偿金是多少,精神损害抚慰金要求赔偿多少,【农村,】麻烦各位律师为我的朋友解答,万分感谢。
受害人9级伤残,有1女(1岁)、2老(母亲55,父亲61)请问她能否得到被抚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赔偿,赔偿额大约多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