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上加盖了各种房屋,后2005.10.19,A将这些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给B银行贷款2000万,并于2005.12.5与C签订了该批房屋的租赁合同,租期从2005.4.1-2020.3.31,租金约定为135万/年,由A欠C的欠款一次性冲抵。并且AC曾因此租赁合同的纠纷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租赁合同有效,并于2007.10.26得到了法院判决的支持。现因A不能偿还第三人D的债务,该批房屋及土地被查封,并经法院确认拍卖,现在此租赁合同有没有办法破除?
A有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并在上加盖了各种房屋,后2005.10.19,A将这些房屋和土地使用权抵押给B银行贷款2000万,并于2005.12.5与C签订了该批房屋的租赁合同,租期从2005.4.1-2020.3.31,租金约定为135万/年,由A欠C的欠款一次性冲抵。并且AC曾因此租赁合同的纠纷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租赁合同有效,并于2007.10.26得到
原来住客居住的房屋1989年征用重建后,签订租赁合同到1999年,后来无签订租赁合同,每月都有交租,2008年房屋产权人企业改制,产权转让,房屋产权人在出卖房屋前告知租户,给予优先购买权,但原来住客不购买.新房屋产权人通知原来住客解除租赁合同,并上诉法院要求原来住客搬迁. 但现在法院判决新业主不能要求原来住客搬迁,法
请问:法院判决新业主不能要求原来住客搬迁,法律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合同??对1审不服,应该怎么办?
原来住客居住的房屋1989年征用重建后,签订租赁合同到1999年,后来无签订租赁合同,但每月都有交租---到2007年12月止. 2008年1月房屋产权人企业改制,产权转让,房屋产权人在出卖房屋前告知租户,给予优先购买权,但原来住客不购买. 新房屋产权人在房产证办理好以后,通知原来住客解除租赁合同,并上诉法院要求原来住客搬迁.
我10年前跟甲大厦签了为期15年的租赁合同。并交了15年的履约保证金。 合同里有一条“甲大厦整体归属发生变化或甲遇不可抗据的情况时。甲应提前10天通知乙方并退还乙所交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乙方无条件撤出本合同下档口。” 甲把大厦抵押给银行,资不抵债后,银行又把大厦委托拍卖行拍卖,拍卖行把大厦拍卖给丙。 丙贴
你好,我在小区老年公寓租了一套房,是和该公寓负责人签的合同,但房证是他们一个服务员的名。现在,那个服务员把房子偷偷卖了(老年公寓买房拿了些钱,为当时贷款所需而用的服务员名),现在新房主要我走,我都住一年多了,还有9个多月到期,我是该走还是不该走呀(没人给退钱的)
甲有一房屋,出租给已居住,租期一年,乙已全额付清租金,出租后两月甲将房屋卖给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请问乙的租金应该由谁收取?是丙找甲要?还是自过户之日起乙重新给丙?
2006年经广州房管局审批的租赁合同(10人按份共有,所有共有人均同意出租的商业用侨房),在合同书上第1页写明租赁期为5年,在第6页上注明:“租赁期届满,如因未办理终止登记或续定合同而发生第十六条所指的《不定期》的《新的租赁期》情况,则该《新的租赁期》为从届满日起计算以一年为一个租赁期,逐年顺延”。 现有
请问一下,我于1998年在村里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得一块土地,当时在合同以及证书上都写明了用途是水塘,现因政府需征用此地,村里反口不承认此地是买给我的,说是租赁的,当时有关部门(国土局)还法给了一个建设用地的使用证书,上面也注明类别、用途是水塘,期限是50年,所以想请问一下,此地到底是租赁还是买卖的?
询问:我是10年5月买的房子,原房东在09年3月曾经签署一份委托书,委托租他房子的人可以自行开锁,居住。现有人,拿着委托书和租赁合同要求搬进来,并声称在法律范围内,租赁比买卖更受保护。我想询问,我应该如何应对?我这样的情况真的属于不受保护的吗? 当时我买房子的时候,因原房主欠银行贷款,是律师拿着用户出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