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国土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在申报土地置换时虚报了八户拆迁户,我在申请验收单上签了字,现场勘查栏,导致村里多获得十来万资金,请问这够成渎职罪吗
山东潍坊的企业 员工在路上车祸死亡,已获得肇事司机的相应赔偿。 此情况下他家人可以找公司进行工伤理赔多少, 是否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三项内容都要赔偿。 网上查过,好像各地不一样,
此人是否构成贪污受贿\ 渎职罪 1、单位每年几十万的包干经费由他一人支出,从不公开,经常是私开私报落入私人腰包。 2、许多业务收入,他采用待收与统一收费的方式结账,最后又没有如实全部收回来,只是收取了一部,也 无法说明与证明为什么只收一部,更有业务采用抵账方式,他从中获取利益。(每年近百万) 3、如果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立于2004年,编制17人,属事业单位,受卫生局委托,就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等开展卫生监督检查及执法工作。 张++,男,汉族,1953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曾经于1983年、1991年经省、市考试考核合格后,并由原地区卫生局颁发了《私人行医技术资格证书》及《中医师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ICP备07015637号 营业执照编号:440126000027988
2009年4月--2010年2月我在一家公司跑业务,到年底公司没有给我结算提成.2010年6月份我扣了一客户应向公司缴纳的26000元作为我没结算的提成,这样做合法吗?
大业主为国有企业,大业主将旧厂房将旗下物业给予一家上市房地产公司承包,物业由房地产公司开发管理以及经营出租第三方作为收益,我与房地产公司签署4年租赁合同,刚成功签署合同,并开始购买装修材料以及进行装修到一半,就遇到政府征收这块地和厂房作为市政工程河涌工程改造使用,作为承租方是否应该得到合理赔偿?补偿
作为一名警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有一名没有直接证据指控其犯罪的当事人(所以未将其上网追逃),其所有的一辆车涉嫌聚众斗殴并撞人,我们且已经查清驾驶者不是其本人,在一次下班后的吃饭中,该名当事人出现,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后其与我咨询并称车辆借他人自己未参与斗殴,因没证据所以当时我没抓其到派出所审查,而是叫其
两人因为第三者离婚 现在已离婚近两年 女方开始不断找第三者麻烦 不停给第三者家里单位打骚扰电话并出言威胁 这种行为是否能获得法律支持 如果要找也应该是离婚之前找 现在两人之前已经没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再找麻烦合理么 而且他一直以是第三者先破坏她家庭为由 说无论走到哪都是她有理 怎么跟她用法律知识解释 才能让她
去年我在我弟弟的公司做会计和财会,负责水果进货登记和付款。。和我一起的是采购员。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采购水果,而我在后面付款和登记。采购员他也有进口摊位。我公司有时也进他的水果货,而从他那进的货有时现金付的。有时转帐。直到4月份我和他之间的帐目上对不上。因而欠下了一些水果货主的货款。我查找原因有大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