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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追讨

资金流向不明。。货主逼我以个人名义写欠条是否妥当?

资金流向不明。。货主逼我以个人名义写欠条是否妥当? 去年我在我弟弟的公司做会计和财会,负责水果进货登记和付款。。和我一起的是采购员。每天早上和他一起去采购水果,而我在后面付款和登记。采购员他也有进口摊位。我公司有时也进他的水果货,而从他那进的货有时现金付的。有时转帐。直到4月份我和他之间的帐目上对不上。因而欠下了一些水果货主的货款。我查找原因有大部分查不出来,不知是不是多打货货到他卡里支付他那边的水果货款了,到现在有些货主电话来催货款。而资金不知去向。现想请法院帮查明货款留向。请问法院会受理吗?现在货款流向不明,货主又来催货款。逼我以个人名义写下欠条,请问是否妥当?这条能写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蓝莹泪雪(广西-南宁)
提问时间:2011-04-15 09:4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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