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时公司没及时帮我购买社保,离职时能否让公司补回缺缴的那部分?
从09年6月份进入公司,公司从2010年1月从帮我购买社保而且不是按实际工资来买,是按900元买,到2010年7月就按1100买,本人工资是2100请问能否要求公司退回少交的社保还有本人现在离职能否向公司要回之前请了1个半月的哺乳假的工资?请问是那条法律有规定的,谢谢!
公司和我个人协商好本年2月中旬离职的情况下,公司在单方面的计划安排了一月9号让我离职,办理手续,对于这样的情况,公司是否有义务赔付一月的基本工资或者另外补发一个月的基本工资呢。 还有就是一月份的保险是否应该购买。 请给予我 公司对于工资发放的建议和指导。谢谢。 应如何补偿?请给个详细点的指示吧,谢谢
公司为满6年以上的管理干部购买商业险,满6年以后每年可以享受5000元的福利,如果该员工离职,是否可以继续享受该福利
我未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5岁,未享受国家退休工资。现在这家公司工作快两年了,公司人事制度中女职工50岁后就不能享受公司的社保福利,我现在只有自己以“个体参保”方式自己交社保,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益?谢谢。
您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现在由于公司该制度公司大幅度下降准备离职但是公司说一个月一个主管人员只能走一个,主管说让一个半月后离职但是等不及了想咨询一下,如果我这样走了到下一个公司时社保和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公司还没有给我发住房公积金卡和社保卡)
公司未签订合同,且不足额缴纳社保,员工离职,可以主张哪些权利呢?
我从2006年02月进入公司任职,2011年02月公司开出退工单。期间公司帮我缴纳了社保和公积金,但低于合同数额。且从2009年底直到我离职,这段时间未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我的薪酬一直是工资+奖金形式的。但2009年开始发我原奖金的10分之一,公司奖金是以现金发放的,难于举证。2011年01月,我提出加工资,公司没有答应。之后就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本人2011年2月17日离职,公司从2.9日开始上班,那么应出勤为2.9至2.17(实际出勤8天)。 问题一: 2.2、2.3、2.4日三天法定日,应该发放工资吗?也就是说本月工资结算时是按8天核算还是按11天核算呢? 公司说“离职的人是按实际出勤的天数算工资”的解释是否合理呢? 问题二: 2月份社保,公司要求单位部分的一半要
我进入某医药公司工作9个月了,但是公司都没有帮买社保,离职后还找各种理由刁难不发放离职工资,请问签了合同但公司没有给合同的情况下要怎么解决??